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疫情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疫情期间工资如何支付?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二、疫情期间快递员拒绝工作的快递公司有没有权利扣钱?具体要看当地关于复工的通知,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可以向劳动监察委投诉。人社部通知,明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对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目前为止,全国各地的疫情管控工作进展程度都是不一致的,有些地方已经陆续的解封,还有个别省份已经将一级响应调整为了二级响应,这些不同的信号都意味着企业复工的时间是参差不齐的,复工时间越迟,职工工资就越受影响。



·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管辖地是哪里?
      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管辖地是哪里?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我国,越来越多的大厦建立起来了,大厦的建立就会牵扯到工程承包还有工人,有工人难免会有纠纷,国家关于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方面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那么关于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管辖地是怎么回事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工程合同...


·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以及影响
      一、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


·劳动合同法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法是保障劳动人民劳动合法权益的规章条例,每一位劳动者都应了解的有关于劳动合同法的有关内容。企业的人力资源更必须了解的就是有关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下面我们给您整理了有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6月29日下午4时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人...


·公司试用期辞退员工资多久结清
      公司试用期辞退员工资多久结清可以当天结清工资,也可以在15天内办理好交接手续后结清工资。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


·误工费前三个月平均工资还是上月工资计算?
      误工费以前三个月平均工资还是上月工资计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


·完工与竣工的区分
      完工、竣工等用语,有的时候并不严格区分,如工程土建施工完毕、工人撤场,习惯性地称为完工,也有的称之为竣工。但实际上,在正规情境下使用和理解上,二者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完工,是指承包人就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均完成。完工后,承包人还需要与发包人进行实际交接,还需要准备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劳动合同不到期的赔偿金应该是多少按《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不到期的赔偿金应该是多少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最高为12个月工资。月工资为:本人最近一年...


·辞退员工补偿协议怎么写?
      辞退员工补偿协议怎么写?辞退员工赔偿协议书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甲、乙双方终止劳动关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同意,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于 年 月 日终止(劳动关系因乙方提出辞职终止),乙方在此之前应该继续...


·工伤认定好久没下来违法
      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一旦认定部门受理了申请之后,就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做出,否则就有可能构成违法,此时认定部门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通常工伤认定好久没下来才算违法行为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吗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


·一、下岗职工老工伤待遇是什么?
      一、下岗职工老工伤待遇是什么? 下岗职工老工伤待遇是: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赔偿计算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