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假离婚协议所有财产归对方合法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假离婚协议所有财产归对方合法吗?不合法,债权人若发现或怀疑债务人假离婚真逃债,应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人是假离婚,并可行使法律赋予的撤销权或者起诉到法院,将债务人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被告。具体还是建议寻求专职律师,因为撤销权的行使或者诉讼都是很专业的事,一般人不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二、假离婚转移财产的表现法院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一般也是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对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分担。这些规定及做法使那些不愿偿还债务的夫妻,他们假借离婚,通过协商或调解,打着”照顾妇女、儿童、老人利益“的幌子,将夫妻共同财产大部分或全部让给对方和子女,而主动要求承担全部债务。这样夫妻双方一旦离婚,要承担债务的一放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实际上是一句空话。因为他(她)根本就没有清偿能力。有的夫妻在离婚时,不申报债务,故意恶意地隐瞒债务,离婚后,债务人主张债务,要求他们偿还债务时,他们便相互推诿和推脱没有偿还能力。这些规避债务的行为都严重损害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实践中,在有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夫妻为逃避债务的履行而采取“离婚”的措施 。这种真逃债,假离婚的行为,一般具有以下特征:一是离婚后当事人多以无房屋住为由继续同居生活。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现象。二是多采取协议离婚形式,并且对财产分割、债务承担明显不公平。欠债一方把部分财产或全部财产拱手相让给另一方,自己显出刁然一身,人财两空的狼狈相。三是当事人正在被起诉或被执行,而匆忙离婚,四是双方没有争执。一般离婚案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互相指责,冲突激烈。而假离婚案件夫妻早己暗中协商一致,陈述事实基本吻合,一般没有大的争执,而是很默契。当遇到上述特征的离婚时,可以合理怀疑有假离婚真逃债的情形。需要明确的是,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说法,即使是为了转移财产而假离婚,也必须合法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法律层面上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所以对于相关的认定上,也应当按照已经离婚的法律规定来进行财产分割处理和认定。



·我国导致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我国导致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按照有关规定,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三种。即,1、有一方当事人死亡,就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2、当事人之间按照规定办理了离婚手续的。3、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被法院依法宣告撤销的。 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


·一、离婚期间无共同财产还需要财产分割吗?
      一、离婚期间无共同财产还需要财产分割吗?离婚期间无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是不需要财产分割的。没有财产的离婚纠纷中,和其他离婚纠纷一样,只是对财产这块不需要进行分割。离婚分为两种形式离婚。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双方本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到办...


·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哪些内容
      在现实生活中个,享有子女监护权一方父母通过照顾子女日常生活的方式来履行其抚养义务,而另一方父母则必须通过向该监护父母支付一定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其抚养义务。那么,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哪些内容呢?关于这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哪些内容 子女抚养费是指...


·离婚是否可以不承担抚养费?
      在法律中,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有所规定,子女赡养父母,父母对子女也有抚养义务,同时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也不会随着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改变而改变,但是也有人在问离婚是否可以不承担抚养费这种问题,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是如何规定的。 一、离婚是否可以不承担抚养费 离婚必须给抚养费吗?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诈骗同伙有罪吗?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诈骗同伙有罪吗?根据法律规定婚姻诈骗同伙有罪,毕竟是属于共同犯罪,没有婚姻诈骗罪这一罪名,利用婚姻进行诈骗的定罪名为:诈骗罪。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要分清利用婚姻索取财物或者欺骗对方结婚等不道德行为。如果构成诈骗罪,量刑的因素很多,自首、犯罪情节、诈...


·婚前公证离婚财产归属?
      婚前公证离婚财产归属有哪些情况主要看公证时约定的婚前财产的归属。如果公证时约定的婚前财产归各自个人所有,那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公证时将婚前一方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约定为另一方所有,那该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为另一方所有;如果公证时将婚前一方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约定为夫妻...


·女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处理?
      要是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做出了协商,那之后就需要按照协商好的内容来履行各自的抚养义务。此时如果是由男方直接抚养孩子的话,那么女方就要支付抚养费。不过要是女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女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处理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


·“假离婚”案例一:为生二胎和落户家住深圳的张小姐
      “假离婚”案例一:为生二胎和落户家住深圳的张小姐与武先生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双方于2012年4月离婚,并先后签署《自愿离婚协议书》、《补充协议》分别对小孩的抚养以及房产、股票、存款的分割作出约定。这看似普通的“和平分手”,背后却隐藏着不可告人的故事。2013年,张...


·协议离婚咨询律师如何收费,标准是什么?
      有些夫妻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最后以离婚收场,为了避免离婚后的关系恶化,很多人都会选择协议离婚。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协议离婚的具体内容不太清楚。那么,协议离婚咨询律师如何收费,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协...


·诉讼离婚是指当两人无法因为各种因素和平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当两人无法因为各种因素和平协议离婚,然后向法院进行起诉,而由法院判决离婚的一种制度,起诉离婚理由女方有哪些?而诉讼离婚需要经过哪些阶段了,在诉说离婚时的证据收集需要注意哪些了?这些由本站我们为您解答。 1、起诉离婚的理由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离婚协议签了多久生效?
      离婚协议签了多久生效离婚协议,是指在协商后,由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的监护和探视权、抚养费等签订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经民政局批准后生效。这是离婚需要的手续的要求之一。根据《婚姻法》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