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承人要是伪造遗嘱犯罪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继承人如果伪造遗嘱犯罪吗伪造遗嘱不构成犯罪,刑法中没有相应规定,但伪造遗嘱将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认定丧失继承权时要注意什么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2、继承人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项或第(二)项所列之行为,而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确认遗嘱无效,并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理;3、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非经人民法院审理确认,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无权作出。即便是继承人有违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所规定之违法行为,并且继承人亦承认该违法行为的存在,其继承权也不会自动丧失,一定需要经过司法程序确认。关于继承人伪造遗嘱的行为,只能按照一般民事行为来处理。而从其他的法律规定中也了解到,伪造遗嘱产生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该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但要注意的是,此时该继承人丧失的仅仅是对这个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对其他被继承人的遗产仍享有继承权。



·儿子不和老母亲住丧失继承权?
      儿子不和老母亲住丧失继承权?儿子不和老母亲住丧失继承权,构成遗弃的将会导致丧失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继承人伪造...


·一、放弃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可以反悔么?
      一、放弃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可以反悔么?放弃继承的公证能否撤销,依据《公证法》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没有法定情形的,也就没有能否撤销的问题。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遗...


·一、遗嘱继承有时间期限吗?
      一、遗嘱继承有时间期限吗?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父亲再婚没登记后妈有继承权吗?
      父亲再婚没登记后妈有继承权吗?父亲再婚没登记后妈在父亲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没有继承权,此时父亲的财产需要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处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具体由《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在订立遗嘱形式中哪种继承法律效力最高?
      在订立遗嘱形式中哪种民法典律效力最高?在订立遗嘱形式中只有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大的。我国《民法典》规定的遗嘱形式有5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不同形式的遗嘱,法律对其效力的认定有不同的规定。  1、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国家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产的处理有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产的处理有哪些内容? 第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四条 存...


·老人去世孙女可以代位继承吗
      老人去世孙女可以代位继承吗 一、老人去世孙女可以代位继承吗? 孙女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代位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


·父母过世了没立遗嘱怎么继承?
      父母过世了没立遗嘱怎么继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


·一、应该如何立遗嘱继承遗产?
      一、应该如何立遗嘱继承遗产? 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和口头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


·出生后因病去世的胎儿的遗产由谁继承
      出生后因病去世的胎儿的遗产由谁继承?出生后因病去世的胎儿的遗产由孩子的父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遗嘱继承权公证怎么办理
      遗嘱继承权公证怎么办理首先,立遗嘱的时候,需要见证人,这个见证人是要立遗嘱的人认可的,一般情况下是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按法律规定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必须是到被继承人的居住地或是在主要遗产的地方公证处,如果是带有不动产的,就要到不动产的地方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前,需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