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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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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吗一、有限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吗
根据修订后《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作人承担有限责任也有例外。例如有限合作人公司,它的法定代表人在未授权的情况下自作主张签订的合同。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公司有理由相信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交易行为是此公司的行为。因此,次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突破有限责任的例外,次公司不仅仅要连同a、b共同肩负起此笔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同时还要承担合伙企业以及其他两名合伙人的损失赔偿责任。
二、《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作人相关法律条约
1、《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有限合作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2、《合伙企业法》第七十六条: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作人为普通合作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作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作人同样的责任。
有限合作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作企业或者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作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有限合作人和普通合作人的区别与责任
1、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作人承担的责任:有限合作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作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同于普通合作人的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对企业承担着主要的投资任务,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资。
2、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作人在不同情况之下应承担责任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债务承担。
《合伙企业法》仅在总则中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进行了规定:“普通合作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作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即有限合作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作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的企业债务的承担。
3、普通合作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没有争议的,合作人包括有限合作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的债务,到底如何处理呢?即先由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由普通合作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然后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的合作人进行追偿。其理论依据在于合同相对性原则和表见代理制度。
上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有限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吗”的相关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合作人只承担有限责任,但是若有限合作人私自与他人或者企业进行交易,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利益损失的,有限合作人也是必须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每一位合作人都应该遵守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您可以咨询网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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