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职工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职工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用途工作的。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单位经与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10、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11、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12、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13、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二、注意事项1、述1-6项情形,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述7-13项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3、述7-9项情形,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4、述10-13项情形,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单位需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单位辞退员工可以分为合法辞退与违法辞退两大类。在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况下,就要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对员工做出赔偿。但即使单位是合法辞退员工,一些情况下也是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这里就要对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做出严格区分才行。



·老板殴打员工劳动合同法有什么维权方法?
      您在日常工作中总会遇到几个奇葩老板,其中比较令人痛恨的就是殴打员工的老板,面对这样的事情我们该怎样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倘若真的不幸,工作中遇到了老板殴打员工劳动合同法又有什么规定,能保护员工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老板殴打员工所触及劳动合同法的情形 在日...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法定情形?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当适用的法律法规确有错误时,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主要是指: (一)适用已失效或尚未生效的法律法规的; (二)援引法条错误的; (三)违反法律关于苏激励的规定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 依据《劳...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什么是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什么是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工程发包和承包也叫工程招标承包制,是通过招、投标的方法来建立工程买方与卖方、发包与承包关系的一种经营模式。卖方的活动叫招标,买方的活动叫投标。以招标承包制的方式让买方通过竞争获得工程的机会,让卖方来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 二、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分类方...


·劳务派遣有加班工资吗?
      劳务派遣有加班工资吗?劳务派遣有加班工资,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根据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才是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但是其本身并不直接用工,而是将劳动者外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直接管理、指挥。外派劳动者的依据是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这...


·一、保护童工的法律是什么?
      一、保护童工的法律是什么?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一)...


·个人承包与工伤认定有哪些规定?
      近些年,我国各个地区基础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许多工程项目纷纷上马,然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诸如私自转包、层层转包、转包给没有资格的施工方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有些分项的小型基建工程有时发包方直接转给个人承包,而承包人在施工中一旦出现了工伤事故,就极易出现责任不清和赔偿纠纷的问...


·北京工伤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当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人身伤害意外等情况是属于工伤范围的,但认定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程序,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到指定的有关部门进行,用人单位根据结果对员工进行赔偿,那么北京工伤认定需要多长时间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北京工伤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复杂,在施工之前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复杂,在施工之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所涉及的资料较多,如果不合理管理,不仅会影响施工的进度,而且可能给施工方造成麻烦。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作为建筑行业的标准得到广泛的运用。今天我们将为您作答。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规程 第一章...


·收购倒闭工厂的流程是什么?
      收购倒闭工厂的流程是什么? 一、收购倒闭工厂的流程是什么 1.收购方向目标公司发出非正式的并购意向。 2.收购方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法律顾问合同”,同时签署“尽职调查保密协议书”。 3.收购方与目标公司就尽职调查签署保密协议; 4.收购方指定由自身或...


·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限吗 逾期提出工伤认定的后果是什么
      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限吗?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受伤职工或者所在的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发生之后,尽快的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才行,以免超过了规定的申请时限,从而影响到对事故的处理。具体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限吗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