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结婚后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结婚后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第一、在没有夫妻签署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下,由夫妻出资,婚后购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如果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则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婚后房产的归属还有房产的性质,比如是否商品房、福利房、限价房、军产房、小产权房、宅基地上建房、以及继承所得的房产等等因素息息相关。二、婚后买房怎样才能属于个人财产1、婚前订立财产协议若夫妻双方在婚前订立了财产协议,并经过公证。这样一来,婚后财产就会按照该财产协议执行,当一方使用财产协议中约定的个人财产买房时,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了。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女明星和富商结婚,都会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2、父母买房,然后赠与子女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写在出资人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旦离婚,不参与婚后财产分割的!也就是说,比如男方把钱给父母,由父母出面全款买房,再赠与男方。购买行为是男方父母,房产登记的是男方父母的名字,然后再办理赠与手续,受赠人是男方,这样房子也属于个人财产。3、婚后买房协议其实在婚姻法当中也有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共同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而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另外,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夫妻可签订婚后买房协议,写明房屋产权归哪一方所有,然后到当地公证处公证一下。并且在办理房产时,将公证书交给不动产权证办理机关就行了,这样房子就永远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上述的这种方式有一点不好的地方,就是房产赠与的税费比较多。要想减少税费可以让父母可以立遗嘱,过世后,房子归男方继承,房产继承税费就会比较少。一般在夫妻结婚之后,一方取得的收入就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万事总有例外的时候。比如这里,虽然夫妻是在结婚之后才买房的,但鉴于双方在结婚之前或者结婚之后有协议约定,对各自在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财产作出了约定,那么此时即使是在婚后才购买的房子,也是会按照个人财产对待处理。



·房屋已备案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是怎样的?
      在如今房价飞速上涨的情况下,房子就像是一份只增不减的资本,但在买房过程中也会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等,这个时候买方就会想解除购房合同,那么房屋已备案房屋买卖合同解除需要哪些条件呢?下面由为您解答。 解除购房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1、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在交付房屋日期到...


·为什么要请专业的房屋拆迁律师?
      为什么要请专业的房屋拆迁律师?  相比于普通的民事案件,征地拆迁往往表现得更为复杂,也绝不是简单的诉讼程序就能得到解决,其可能要通过一系列的组合式维权才能从根本上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但在实践中,很多当事人拟通过自学法律来维权,但这种自学往往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又因现实情况错综复杂...


·房产查封执行后还拘留人吗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被执行人阻挠执行活动的正常进行,法院是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


·一、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有哪些?
      一、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有哪些? 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有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


·房屋拆迁中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有什么区别?
      一、房屋拆迁中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政府,动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政府承担。司法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法院,动用的是司法力量,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法院承担。  2、效率不同。  行政强制拆迁不受...


·小区的公共用房所有权归谁
      小区的公共用房所有权归谁建筑区划内除道路、绿地以外,已经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或者根据其功能应当为业主共同利用的公共健身场所、广场、园林等场所,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274条所称属于“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建筑区划内已经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或者虽未登记但系为保障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


·一、二手房合同丢失诉讼可以解决吗?
      一、二手房合同丢失诉讼可以解决吗?如果二手房买卖的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二手房合同纠纷,那么,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来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法院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主要依据是《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来说,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欺诈、胁迫等,否则法院都...


·开发商为了能够顺利签订购房合同,都会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购房定
      开发商为了能够顺利签订购房合同,都会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购房定金,以此来约束购房者。但是,很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时,却发现合同内容对自己极其不利。因此,很多购房者都想知道,签了房屋认购书一定要买房吗?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开发商为了能够顺利签订购房合同,都会在房屋认购书...


·婚后父母买的房子归谁?
      婚后父母买的房子归谁? 婚后父母买的房子归谁?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


·为了让房子变得更加的舒适
      为了让房子变得更加的舒适,再买房之后,我们都要对房子加以修饰一番,装修方法比较令人放心又省事的方法是选择一家装修公司,和装修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由劳动公司全权负责装修的事情。装修公司劳动合同模板是怎样的呢?劳动合同要包括工作地点、工作期限、工作的报酬以及结算方式,双方违约应承担...


·房产继承是否有两年时效限制?
      房产继承是否有两年时效限制?房产继承也有时效限制,《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