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表演是否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表演是否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

一、表演是否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

表演属于人身著作权,受保护。我国新著作权法在第36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期中并没有区分作品是否已经发表,而是不管发表与否,统一对待。

二、著作权的内容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对于表演的相关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的著作权情况来进行处理,其它人员在需要使用表演的时候,需要取得表演人员的同意或者授权,否则就属于侵权的行为,需要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消除影响,造成精神损失来也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开始时间期满前十二个月,商标权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


·专利权的特征有哪些方面
      专利权的特征有哪些方面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


·商标续展提前多长时间?
      商标续展提前多长时间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


·商标法规定商标可以提前续展吗
      商标法规定商标可以提前续展吗?商标不能提前续展,商标续展只能在商标到期前12个月开始办理,到期没有续展,还有六个月的宽展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


·商标权人类型包括哪些,哪些人能成为商标权人
      商标权人类型包括哪些,哪些人能成为商标权人实践中,并不是只有自然人才能成为商标权人。这就说到了商标权人类型的问题了,那到底哪些人可以成为商标人?而在我国法律规定里,商标权人的类型又是怎样的呢?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商标权人的类型有哪些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


·股东之一商标恶意抢注该咋办?
      股东之一商标恶意抢注该咋办?股东之一商标恶意抢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异议申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异议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被异议商标为恶意抢注的事实的证据材料:如对被异议商标使用的包装、门头、广告宣传、销售情况等的相关资料。...


·一般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什么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


·专利权人变更文件有哪些
      专利权人变更文件有哪些专利权人变更是知识产权活动过程中的一种重要行为。在专利权人变更过程中,由于所需材料专业性强,办理程序复杂,给很多当事人造成困难。下面,我们就专利权人变更文件有哪些这个问题向您做一个简单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 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是...


·怎么确定专利权的归属
      怎么确定专利权的归属 专利权属于谁,很显然他就是专利权人,那么就理所当然的享受法律赋予的专利方面的权利。但现实中,确定专利权的归属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在这方面也容易产生纠纷。那到底应该怎么确定专利权的归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是指可以申...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承担哪些责任
      (一)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47条对上述侵权行为规定了以下几种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1、停止侵害。是指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无论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都必须停止侵权行为,防止侵害扩大,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被侵权人有权直接阻止侵权活动,也可以要求主...


·著作权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包含哪些?
      ?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上看,应从“过错”与,“无过错”,两方面来分析,在适用过错归纳原则的场合,其构成必须同时具备行为的违法性:(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与过错四个要件。就基于无过错责任原则认定的侵权行为而言,由于不考虑为人是否有过错,因而过错不再是该类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