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抚养费没有诉讼时效限制了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抚养费没有诉讼时效限制了吗?抚养费是一种特殊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基于人身关系存在的,人身关系不适用诉讼时效,基于人身关系的债权也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故应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追要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占有一定比例,这些案件往往也存在不同的判决结果。赡养费、抚养费、抚养费的设立初衷是帮助生活上有困难的一方,给付义务主体与权利主体往往也存在血缘或者姻亲关系,无论从法理角度还是从构建和谐社会角度,均应保障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利,不应将诉讼时效运用于基于身份关系的债权案件中。二、抚养费包括哪些具体费用?"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三、抚养费变更的情况有哪些?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综上所述,离婚后有一方要支付给养育子女一方抚养费,这个责任是免不掉的。如果双方因为抚养费发生纠纷,没有诉讼时效方面的限制,没有拿到抚养费的一方可以随时起诉到法院。对于判决后不支付的,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男方威胁女方可以立案吗
      可以,建议及时收集证据,若对名誉产生损害可以起诉。威胁达到一定程度可以按照敲诈勒索报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


·怎样解决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怎样解决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在生活中,男女双方未取得合法的婚姻关系认定,所生育的子女被称之为非婚生子女。当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双方发生纠纷分手,就会产生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上的纠纷,其中,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难题。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


·结束同居时子女归谁抚养
      结束同居时子女归谁抚养一、结束同居时子女归谁抚养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有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现行司法实践中,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


·离婚孩子抚养权户口迁移怎么办理?
      离婚孩子抚养权户口迁移怎么办理?离婚不仅仅涉及到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也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更会涉及到孩子的户口问题,那么离婚孩子抚养权户口迁移怎么办理?办理离婚孩子抚养权户口迁移又需要哪些材料?下面,就为您详细的解答一下吧!一、离婚孩子抚养权户口迁移怎么办理?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


·离婚公房的分割
      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
      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否要求分割使用权?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采取了“具体情...


·厦门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可能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在婚后会因种种矛盾而选择离婚。一般来说,夫妻之间选择离婚最好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有财产分割方面的纠纷,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厦门地区的朋友可能会对厦门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较感兴趣,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作一...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流程有多长时间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流程有多长时间 离婚条件离婚程序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诉讼离婚如果人民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在过了六个月之后,原告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流程有多长时间呢?今天,本站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


·女方拒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如果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已经协商约定好有男方抚养子女,而女方则支付抚养费的话,那么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女方就要实际按照约定内容来支付抚养费,但现实中可能出现女方拒付抚养费的情况,此时男方该怎么做才能更好的维权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女方拒付抚养费该怎么办 夫妻一...


·婚后生病另一方能提出离婚吗
      一、如果一方婚后生病另一方能否提出离婚 ? 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阜阳的义务,尤其是一方在患病后丧失劳动能力的前提下,对方如果离婚,你们可以不同意,如果经济困难,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扶养费。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 ?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最...


·离婚再婚财产属于两个人的吗?
      离婚再婚财产属于两个人的吗二婚离婚财产分割和一婚财产分割是一样的。结婚后他们两位的收入就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


·婚检时
      婚检时,医生会询问男女双方是否拥有一定的血缘关系(法律禁止近亲之间结婚),双方的过往病史和服药史以及双方家族遗传病史等,以此来了解男女双方的健康状况,因为这往往会影响到下一代的健康。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男女双方属于近亲关系,则会禁止其结婚。医生会通过双方是否为近亲关系,以及双方家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