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转播权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转播权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吗?受著作权法的保护,电视转播权,主要是举行体育比赛、体育表演时,允许他人进行电视转播,主办方会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作品的这一法律定义表明,一件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符合以下要件:①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人类的智力创造活动所产生的成果。②具有独创性。独创性是指作品系独立创作而成,不是依已有作品复制而来,也不是根据既定的程式推演而来。③具有可复制性。作品应能够以一定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并为他人所感知,进而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加以复制。二、体育比赛电视转播权不是著作权中的邻接权第一、体育比赛电视转播权不是表演者权利。表演者的权利是最典型的邻接权。邻接权是与著作权相关的、类似的权利,通常指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在传播作品的活动方面因劳动和投资而享有的权利。表演者权利的主体是进行表演的演员和演出单位,其客体是表演,包括面对观众的直接表演和通过机械手段播放的间接表演。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36条的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1)表明表演者的身份;(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4)许可他人为营利目的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第二、体育比赛电视转播权不是电视播放者权利播放者,是指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播放者权的客体是广播电视节目。在直播后,录制好体育比赛变成了电视节目,其他没有直播权的电视台转播同一体育赛事,必须得到有权直播的电视台的许可,这是播放者的权利。播放者权利是一项重要的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第42条第1款规定播放者的权利包括:①播放;②许可他人播放,并获得报酬;③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并获得报酬。电视转播权的客体是体育比赛,而主体是体育比赛的组织者和参加者,拥有电视转播权是电视台对其直播的体育比赛节目享有播放者权利的前提和基础,显然,电视转播权与播放者权完全不同。电视转播权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上,如果违反了著作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的,是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辩护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专利侵权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专利侵权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从所证明的问题看,专利侵权证据可分为如下几类: (一)权利证据 该类证据主要是用来证明专利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及专利权,包括: 1、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的为身份证,企事业单位的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等。 2、专利权证书,证明专利权...


·注册商标续展期什么意思?
      注册商标续展期什么意思?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续展只是审查主体资格的形...


·在实审时专利权人变更请求会被受理吗?
      在实审时专利权人变更请求会被受理吗?在实审时专利权人变更请求会被受理,此时所需要的材料如下:1、著录项目变更申请书2、发明人变更协议书(专利权为单位的,由单位说明事由并加盖公章,专利权为个人的,直接附带转让协议书即可)。二、专利权利人拥有哪些权利?(1)实施其专利的权利专利法意义...


·商标到期续展有没有次数限制
      商标到期续展有没有次数限制关于续展的次数,《商标法》无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商标所有人愿意,商标专用权经重复续展并邀纳费用后有可能无限期保留。这样商标权就成了一种永久的权利。关于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


·工商局对商标侵权怎么处罚标准是什么?
      工商局对商标侵权怎么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工商局对商标侵权怎么处罚标准是什么?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


·什么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什么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开发者或其他权利持有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对软件作品拥有全部专有权。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有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个例外,因为版权的获取不需要单独确认,这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


·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办?
      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


·如何认定摄影作品著作权人?
      如何认定摄影作品著作权人?摄影作品著作权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取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


·发现商标侵权,赔偿金额怎么计算?
      发现商标侵权,赔偿金额怎么计算?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


·侵犯商标权怎么处理?
      侵犯商标权怎么处理?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协商处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商标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 2、申请调解处理; 3、通过国家工商总局或行政诉讼处理; 4、向侵权行为地或者侵权人所在地人...


·中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理流程是什么?
      中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理流程是什么? 我国的计算机领域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已经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不断发展的计算机行业在市场中容易出现秩序混乱的现象,所以国家就要求计算机软件在投入市场之前必须进行著作权登记才能被国家认可和保护,那么,中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