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私人老板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私人老板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可以的,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二、如何赔偿?(一)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双倍工资实质上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赔偿金,而不是用人单位欠发劳动者工资,理应受到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与劳动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及时行使解除权,即使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归结于劳动者,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二)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在劳动者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赋予了用人单位解除权。其中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其中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三)双倍工资虽然字面意思为工资,实质上是比照工资标准计算的赔偿,其性质是赔偿金。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作为赔偿,但是由于用人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已经支付劳动者一倍工资,所以劳动者只能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私人老板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赔偿,自然也是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从第二个月开始给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私企老板不签劳动合同需要赔偿虽然是受到法律的支持的,问题是多数的私企员工不要说是不签书面合同和私人老板索要赔偿金,根本连这方面的意识都没有。还是希望您了解过私人老板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的法律知识以后,自己要学会用法吧。



·劳动仲裁时不承认微信聊天记录证据怎么办?
      劳动仲裁时不承认微信聊天记录证据怎么办? 一、劳动仲裁时不承认微信聊天记录证据怎么办 劳动仲裁时,仲裁机构不承认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申请人可以提供其他的证据,或者对微信聊天记录进行鉴定,确认其证据效力。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毕竟剥夺了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应该享有的权益,此时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支付补偿金呢,详细内容不妨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当然解除 (1) 劳动...


·员工提出辞职,公司不发全部工资怎么办?
      员工提出辞职,公司不发全部工资怎么办? ?员工提出辞职后,公司需要结清员工全部工资,办理离职手续提供离职证明,接着才算彻底解除劳动关系。但是,有些公司以员工提出辞职,不给结算全部工资,严重损害员工利益,那么,员工可以积极采取措施维权。 员工提出辞职,发现公司不给发全部工资,可...


·工程发包和招投标的特点是什么?
      工程发包和招投标的特点是什么 工程发包和招投标对于接触工程这一块的朋友来说并不会陌生,接触到工程这一块的话都常常会和工程发包和招投标打交道,但这两者是不同的存在,不同的情况下可能有不一样的方式和内容,所以对此我们都需要有所了解,那具体来说工程发包和招投标的特点是什么呢? 工程招...


·员工返岗途中感染算工伤吗?
       一、员工返岗途中感染算工伤吗? 员工返岗途中感染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之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非因上述原因受到伤害,不...


·劳务派遣合同如何解除
      劳务派遣合同如何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内容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同样适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关系解除情形。 此条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的解除权,即劳动者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由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认定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在社会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很多公司认为,职员在工作中受伤时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故而由于工伤纠纷引起的案例也不在少数。为了方便此类案件的审理,相关 国家机关制定了工伤认定司法解释。2017工伤认定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司法解释 ...


·劳动者的加班工资是绩效吗?
      劳动者的加班工资是绩效吗?加班费里包括绩效不合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付出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考核规则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绩效考核不得包含在加班费或者基本工资内,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二、...


·劳动合同顺延至哺乳期结束吗
      劳动合同顺延至哺乳期结束吗劳动合同顺延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一些特定的情形必须顺延劳动合同,像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第45条的规定,若是女职工尚在哺乳期内,但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了,这种情况下出于对女职工的保护,...


·未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是否享受?
      未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是否享受?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出现法定的情形即使未解除合同也是可以享受赔偿金的,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最高为12个月工资...


·拖欠工资起诉律师费怎么收
      (一)公司拖欠工资,对于拖欠工资的,无钱请律师的情况,国家有专门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对于公民在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劳动报酬、工伤等方面提起民事诉讼,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