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以怎么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为了维持夫妻家庭的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等方面的需求,所欠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那自然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偿还。那么可以怎么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可以怎么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夫妻共同债务是怎样偿还的
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这里的共同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3条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由此可见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经营所负债务缘于夫妻共同经营费用的不足,故不论债务最初由谁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生债务是因夫妻共同经营所致,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只问其用途,而不究其形式。
下列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一)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欠债务;
(二)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欠的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家庭析产所分得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生活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等所欠债务。
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生活中,确实存在一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如赌债等。这些债务,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如果被要求清偿而不清楚该如何应对的话,此时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再进行处理。



·公司更名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更名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更名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更名债权债务由谁承担?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公司更名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形式上的变更包括有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方面的变更。依据《公司法》、《工商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


·私自对外担保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私自对外担保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一般来说,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从本质上...


·公司借款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公司借款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公司借款合同 经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 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


·对方欠钱不还手机拉黑名单了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手机拉黑名单了怎么办?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


·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应在什么时间内首发?
      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应在什么时间内首发? 一、基本概述 关于公司债券的概念,在教科书中都基本这样定义: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同时还进一步解释,它表明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而不...


·报过案借条诉讼期怎么计算?
      报过案借条诉讼期怎么计算?1、报过案借条诉讼期依旧才从对方明确表示不还钱时开始计算,因为报警不能中断诉讼时效,也不能中止诉讼时效。2、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九十四条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不可抗力;...


·一方欠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
      一方欠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 一、一方欠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5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


·一般债务追讨时效是多久?
      债务追讨时效是多久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


·朋友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一、朋友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没欠条有其他证据材料能够证明借贷关系事实也行,比如说银行的交易流水、债务人承认借款事实的录音、录像等也是可以起诉的。 对于没有借条的出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 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


·在农村信用社怎么贷款?
      在农村信用社怎么贷款? 一、农村信用社怎么贷款 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签定借款合同等;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为满足您短期资金需求,您以...


·恶意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能够申请得到贷款的也不只是只有银行机构,不过通常正规的办理贷款业务的机构对于申请贷款的当事人的要求都是非常严格的,就是在这种情形下都难以避免有些人恶意贷款。所谓恶意贷款,就是根本就不计划偿还贷款。有些人可能也特别的好奇恶意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恶意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