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近两年来对于很多农村地区的改造是很大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近两年来对于很多农村地区的改造是很大的,这也是对于我们来说一个福利政策,不管是农村改造也好,还是在城市当中的一些公益性建筑也好都是国家给我们的福利,以下是我们整理的一些资料,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武汉城中村改造政策有哪些吧。据了解,凡是进入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地块都经过了规划许可,其配套的还建房在小区竣工验收完毕后可以办两证,办证时要审核购房人所有的资料,包括当年拆迁还建时集体村民的相关证件。市民判断还建房小区是否能办理两证,可以在国土规划部门网上查询该小区是否办理了规划许可等手续。昨日,《没“两证”的还建房能买吗》的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多数置业者对缺乏“两证”的还建房持谨慎态度。昨日,记者向有关部门负责人了解到,城中村改造的还建房,土地性质原来是集体土地,改造后变成了国有划拨用地,是可以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的。武汉还建房大致分三种据了解,凡是进入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地块都经过了规划许可,其配套的还建房在小区竣工验收完毕后可以办两证,办证时要审核购房人所有的资料,包括当年拆迁还建时集体村民的相关证件。市民判断还建房小区是否能办理两证,可以在国土规划部门网上查询该小区是否办理了规划许可等手续。还建房也分好几种形式,不管是哪种形式,均可以办两证,不过要5年后才可交易。还建房中,单价最便宜的是“适用房”,比如2010年循礼门片区的拆迁;有的还建房是双限房,单价要比“适用房”高,但没商品房单价高,比如2013年头道街的拆迁户;还有的还建房是商品房,即拆迁地段周边新建的商品房,会预留一部分给这些拆迁户,给出的单价略低于此楼盘商品房的单价,比如2013年二七路片区。而白沙洲、武泰闸那边农村的集体土地拆迁,是原地还建了房子。应注意违约责任条款的有效性多数置业者选择还建房,首要因素是还建房比同地段商品房至少便宜三分之一,且地段多在市区内。市民小刘在南湖买了一套还建房,尽管还没有办两证,但他觉得还建房够便宜,“只要6000多元,就能住在二环地铁旁这么好的地段,而且小区配套都可以和商品房媲美。”小刘告诉记者,同样的价格买新的商品房,只能奔赴三环外,开车到光谷都要20分钟。还建房不仅受首次置业人士欢迎,更是不少投资人的首选,“面积小,好出租。”一位投资客分析说,“很多还建房的面积50平米至70平米,出租价格在3000元左右。”业内人士提醒置业者,除了还建房产权问题,置业者应在三方交易合同中加入“卖方应全力配合今后的两证办理,如果违约要向买方支付总房款30%违约金”等违约约束条款。按照相关规定,即使这个三方交易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也不影响违约责任条款的有效性。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武汉城中村改造政策有哪些的相关资料,不管是武汉也好还是其他城市的农村地区也好,我国施行的相关政策都是有益于我们发展的,如果您对此还有什么其他疑问的话,可以在线咨询我们律师。



·2023年甘肃征地补偿最新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在城市化发展的初级阶段频繁的征地工作这也是很好理解的,因为,国家包括市民本人都不会只满足于现在的经济发展状态,未来我国公民的生活肯定会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迈入到一个更好的阶段当中的,因此现在甘肃省也是各省的征地特别的多。所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甘肃征地补偿最新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


·诈骗罪是什么地方管
      普通的诈骗罪由刑事侦查局管辖,而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等诈骗案由经侦部门管辖。《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中明确,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主要管辖下列经济犯罪案件:集资诈骗案、贷款诈骗案、票据诈骗案、金融凭证诈骗案、信用证诈骗案、信用卡诈骗案、有价证券诈骗案、保险诈骗案、合同诈骗案。《刑...


·土地租赁合同未生效可以解除吗?
      土地租赁合同未生效可以解除吗?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是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


·湖北荆门征地补偿多少?
       征地补偿这个标准根据地域不同,标准也会有所不同,因为涉及到的因素太多。那么关于湖北荆门征地补偿多少?湖北是属于经济中等水平的一个省份,所以在征地补偿上面,也是不会太高不会太低,一般可以得到土地的补偿费用还有青苗作物等的补偿费用。 一、湖北荆门征地补偿多少 “征地补偿是指...


·一、老人去世非农业户口如何继承宅基地及房屋?
      一、老人去世非农业户口如何继承宅基地及房屋? 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因此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可以继承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自建房的方式包括: 1、遗嘱继...


·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地区别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地区别是什么一、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地区别是什么我国施行的土地公有制,有土地国有制和土地集体所有制两种表现形式。因此,土地使用权也分为两种,即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归根结底,国家享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最终管理和决策权。那么,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地区别...


·生活中很多的夫妻会因为异地而离婚
      生活中很多的夫妻会因为异地而离婚,离婚的方式我们知道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很好办,直接签订协议说就好了。起诉离婚就比较麻烦了,尤其是双方还不在同一个地区的话就更难了。那么起诉离婚一方在外地怎么办理呢?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人身损害侵权行为地管辖是哪?
      人身损害侵权行为地管辖是哪?人身损害侵权行为地管辖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人民法院对于自诉...


·办土地使用证超过30天怎么变更
      办土地使用证超过30天怎么变更 一、办土地使用证超过30天更变登记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1...


·办理征地手续需要提供立项吗?
      办理征地手续需要提供立项吗? 一、办理征地手续需要提供立项吗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材料目录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一式二份)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项目立项文件与政府签订协议等相关材料 4、征地费用及补充耕地初步方案、补充耕地资金引入预算说明或证明材料 ...


·划拨土地自建房屋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
      1、土地征用补偿和安置费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2、地上附属物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