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通过社会抚养费的这样一种强制性的行政收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国家通过社会抚养费的这样一种强制性的行政收费,来保障我国的计划生育法的贯彻落实。征收对象主要是针对违反我国计划生育的,不符合当地生育政策的家庭。其实我国普通公民所理解的超生罚款,超生家庭一般直接将社会抚养费交给当地的计生机构就可以了。在交纳社会抚养费之前,计生机构也需要遵循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主要程序。
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一)立案
对违法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立案调查。
(二)调查取证
1、办案人员(两人以上)向被调查对象或知情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表明身份和调查意图。当事人的近亲属或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回避。2、向当事人及其所在工作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群众和其它有关单位了解情况,查清当事人是否有违法生育或者收养子女以及非婚生育、婚外生育等行为并取得充分证据。搜集制作与本案有关的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书证、物证以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笔录应经被调查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盖章(印)。
(三)告知、听证
在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之前,应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四)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
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情况下,办案人员根据违法生育事实、情节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工作机构审查,并由区县人口计生委行政首长签字同意后,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书。
(五)送达
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必须送达当事人。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盖章。
(六)执行
当事人在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后应按规定期限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交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本人可提出分期缴纳申请,由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机构审查决定,并制作书面的决定书。分期缴纳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对拒不履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逾期不申请复议又不提起诉讼的当事人,由作出处理决定的机构自当事人诉期界满之日起180天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结案
当事人已履行完结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由办案人员将缴款凭证复印件纳入案卷,并据实填写《社会抚养费缴纳情况登记表》,报区县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予以结案。
(八)存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处理决定、送达、执行等材料整理归档,并制作规范的案卷,以备查证和复议、应诉。国家有关部门在针对超生的家庭进行过调查核实以后,会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对当事人下发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通知书,当事人在接收到有关文件以后,及时的到当地的计生部门交纳社会抚养费就可以。而且和征收抚养费有关的相关材料都是要存档的。



·13岁女孩讨薪——教你如何维权?
      老板拖欠工资是职工们最头疼的事儿。近日一名13岁女孩加入讨薪的行列,力争自己的应得权益。该女孩及其他员工一起来到耒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情况,此举是维权的合法途径吗?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方式呢?接下来请看案情: 13岁女孩假期打工遭老板欠薪 加入讨薪队伍 2016年11...


·婚前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


·离婚财产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对于很多夫妻来讲,在离婚的时候分割共同财产都是很重要的,但此时针对不同的财产类型,可能涉及到的分割方式不太一样。那法律中规定的离婚财产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呢?不管是对哪一方来讲,这都是很重要的,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结婚一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现在是一个网络的时代,很多人都会通过微信、QQ等聊天平台结识新的朋友,甚至在网络上谈恋爱,在现实中见面并且结婚。有些在网络上认识并结婚的那些人,因为当时对对方并不了解,结了婚后发现双方性格有很多差异要导致离婚。在离婚时就要进行财产分割,那么结婚一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呢?本文我们...


·我们都知道现在好多都是二胎的家庭
      我们都知道现在好多都是二胎的家庭,但是还是有些家庭会因为感情不合而离婚,也协商孩子一人带一个,那么离婚一人带一小孩要给抚养费吗?这就要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还有父母的经济来源来决定了,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离婚后,男女各抚养一名子女的,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


·一、二婚家庭财产如何分配?
      一、二婚家庭财产如何分配?二婚家庭财产分配应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内容,”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


·离婚女方需给孩子抚养费吗
      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努力的。我国婚姻法当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孩子的抚养关系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结束而有任何的影响。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很多人会认为女方其实是不需要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女方需给孩子抚养费吗? 一、...


·结婚需要什么条件?
      结婚需要什么条件? 结婚需要什么条件? ?(一)条件: 1、男女双方都自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男女双方要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因为结婚是属于身份行为,很多国家会要求必须当事人到场。 2、要达到法定年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男性要在22周岁及以上,女性是2...


·离婚诉讼可以不涉及财产分割吗?
      离婚诉讼可以不涉及财产分割吗 答案是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 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


·一、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
      一、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作为离婚的两种方式之一,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完全不同的法律程序,那么协议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协议离婚应该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向主管机关提交离婚材料,三是进行离婚登记。下面详细介绍: (一)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


·男方不给抚养费可以给孩子改姓吗
      抚养费是给未成年子女的一种教育费用或者是生活费用,在离婚双方当事人之间有一方需要给孩子抚养费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男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那么男方不给抚养费可以给孩子改姓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数额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