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程序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程序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的,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二、申请交通事故车损鉴定要注意哪些问题?
当事人主张车损减值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受损车辆的新旧程度。受损车辆应该是新车,而且,原则上应该从实际购买或使用到发生事故不满一年;如果超过一年的,往往不被认为是新车。
2、受损车辆的重要部位受损。如果受损车辆不是重要部位,如挡风玻璃、倒车镜、车门等可以更换的一般零部件,在更换后,对受损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度没有造成任何障碍的,不能主张车损减值。
3、受损车辆的重要部位严重受损。即使受损车辆的重要部位受损,但是经过修复或者更换之后,受损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度没有没有因此受到影响,也不影响其进入二手车市场交易的,一般不认为有车损减值。
4、车损减值鉴定应由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价格鉴定结论书》,该鉴定机构的鉴定资质被当地法院所认可。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程序也是需要配合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的,交警部门会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应材料全部进行保存,然后委托给专门的价格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在价格鉴定机构鉴定的过程当中,会通知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到场参加鉴定的,在交通事故发生七天以后就能够作出鉴定结论,保险公司拿到鉴定结论以后,就可以结合其他材料进行理赔了。



·醉酒驾驶撞车该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撞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道...


·一、发生交通事故人伤保险怎么赔付?
      一、发生交通事故人伤保险怎么赔付? (一)登记客户信息(被保险人和伤者的姓名,电话,车牌号)。 (二)询问。 1、询问对方是否为客户,是否报案认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已经查勘定损。 2、询问客户是否在其他柜台理赔。 3、询问客户是否有车损,车辆是否修理结束,车辆定损后...


·交通事故出庭注意事项有哪些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受害者或者其家属往往会把肇事者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这个时候,肇事者作为被告,就要出庭答辩,那你知道肇事者出庭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吗?这个问题,小便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开庭时记得带齐“五证” 在开庭时的时候,被告往往觉得已经投保了交强险,由保险公司...


·偷车怎么判刑
      1、根据我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相关法律的规定,针对我国的盗窃罪进行了说明。如果有盗窃人盗窃公私财物,并且盗窃的财务额大,又盗窃频繁,按照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对此情况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管制,并对受害人进行赔偿。针对他所盗窃的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


·交通事故诉讼要经哪些程序?
      当事人一方就产生的交通事故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法院一旦受理,那么就会进入到诉讼程序,此时处理交通事故争议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那到底交通事故诉讼要经哪些程序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起诉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


·二手车转让的手续有哪些
      二手车转让的手续有哪些 一、二手车转让的手续有哪些 1、旧机动车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方能办理车辆变更或转籍。请注意证件是否齐全,是否与车主身份证一致。如有不符,应当由原车主提前变更。 2、合同签订后开具旧机动车交易发票,相关费...


·交强险保险费是多少
      交强险保险费是多少钱一年 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交付给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额是是根据法律强制规定交付的,不得根据当事人意愿决定,其分类依据最主要是根据车辆种类,接下来将由的我们为您介绍有关知识。 一、交强险的概念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交通事故中间接损失是否赔偿?
      交通事故中间接损失是否赔偿?车祸造成的间接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只赔直接损失。原因如下:1、保险公司在处理理赔手续时是与被保险人直接联系的,正常的理赔款交付流程是保险公司先将理赔款项交给被保险人,再由被保险人转交给事故受害方。除非被保险人能提供一份详尽的委托书,指明他同意受害人...


·货车超载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
      货车超载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货车有超载行为其实并不稀奇,但很多时候可能因为超载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此时相当于就是发现了货车的超载行为,那么除了交通事故责任外,同时也要对货车超载的行为作出处罚。那此时货车超载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货车超载的处罚具体是...


·婚前买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买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前买车结婚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


·在我国行政拘留不交罚款不放人?
       一、在我国行政拘留不交罚款不放人? 公安机关作出罚款决定,被处罚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被处罚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抵缴罚款。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