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复议程序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阶段我国公民可能会因为国家机关的一些突发行为或者紧急状况造成个人的损失,很多人并不知道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即使知道国家赔偿也不知道国家赔偿的具体程序是什么。那么国家赔偿复议程序是什么?下面就国家赔偿复议程序是什么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国家赔偿复议程序是什么?
1、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
当事人对公安消防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复议。其一般程序为:申请人递交复议申请书或者口头申请复议,说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复议请求、申请复议的主要事实、原因和时间。
2、复议期限
复议机关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3、复议主体
当事人对区县消防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由该消防机构主管的公安机关复议;当事人对市公安局消防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由市公安局复议。
4、国家赔偿的程序和受理部门
(1)这里所指的是对公安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其一般程序为:申请人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书;赔偿义务机关依法作出给予赔偿或不予赔偿的决定。
(2)受理部门。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或复议机关。
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程序,比其他司法机关适用的程序要简单一些,取消了复议程序这个环节。因此,需要将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情形单独提出来,对其程序简称作出单独分析。
(一)人民法院一决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也适用这条规定,由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与其他司法机关赔偿的要求一样,没有差别。人民法院和其他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这个程序可以简称为一决。要说明的是,这一决是人民法院以赔偿义务机关身份作出,行使的不是人民法院的审判权。
(二)赔偿委员会二决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根据这条规定,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避开了其他司法机关赔偿时的复议程序,赔偿请求人可以由赔偿义务机关的一决直接进入到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程序中来,由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相关决定。赔偿委员会的决定,可以简称为二决,以与赔偿法院一决衔接和对应。把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称为二决,这只是在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时才有的,其他司法机关赔偿时则不能作这样的简称。
在面对国家机关对您有意无意造成的损失时我们可以通过申请国家赔偿挽回损失。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您一定要对申请主体和申请期限有所了解,准备资料后交于国家受理机关,保障自身的合法利益。



·明星离婚财产分割案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的时候,是不会因为对方的身份就差别对待的。只不过可能普通老百姓对于明星离婚的时候的财产分割问题,会有较大的好奇心。因为在您的普遍意识里,总觉得明星只要离婚就涉及到巨额的财产分割。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明星离婚财产分割案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明...


·有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经济帮助
      一般而言,婚姻关系的解除即意味着夫妻双方彼此间法律上相互扶助的权利义务已经消灭,只在子女抚养费给付、探望权行使等方面存在联系。但早在1980年《婚姻法》第33条中就已经规定离婚经济帮助的内容。后在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第42条以及《民法典》第1090条中得到延续。之所以规定离...


·离婚诉讼程序抚养费问题有哪些?
      离婚问题一直以来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也是比较难解决的问题,在我国近几年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导致离婚时候需要解决的问题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在我国的婚姻法中有关于离婚问题的详细规定,来保障问题顺利解决,那离婚诉讼程序抚养费问题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法律基本规定 《中...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


·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是怎样的
      如果男女属于《民法典》规定的近亲属的话,那么就是不满足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的,因此也就无法办理结婚手续。那到底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是怎样的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是怎样的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


·协议离婚后再夺孩子抚养权
      协议离婚后再夺孩子抚养权有哪些理由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


·选择离婚诉讼外调解有什么后果
      按照《婚姻法》中的规定,夫妻在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法院需要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才实际对案件作出判决。而这一般被称之为诉讼调解,除此之外也会涉及到一些调解,即诉讼外调解。那通常当事人选择离婚诉讼外调解有什么后果呢?对此,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选择离婚诉讼外调解有...


·能跟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
      有的人在结婚的时候,精神是正常的。但婚后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患上精神病。那么此时配偶是否能跟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呢?也就是说,配偶能跟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能跟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答案是否定的。 1、首先应明确协议离婚的条件: (1)当事人须为合法...


·我国公民可以在不同国家重婚吗
      我国公民可以在不同国家重婚吗?不可以,我国的婚姻登记制度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在本国结婚的情况下,无论跟其他哪个国家的公民结婚都构成重婚。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


·离婚协议有什么法律效力
      一般在协议方式下离婚的,那才需要离婚夫妻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这个协议书是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必不可少的,因此也是必须要签订的。那您知道这个离婚协议有什么法律效力吗?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1、按照《合同法》,离婚协议的法...


·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由于协议离婚所费时间较少,同时也能较为快捷的解除婚姻关系,因此成为不少想要离婚夫妻的首选。但在一些情况下,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夫妻是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的。那到底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具体解答。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