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有哪些?

一、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有哪些?

驾驶车辆属于高度危险作业,司机朋友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一定要时刻注意安全行车,遵守法律法规。

1、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服从单位安排和指挥。

2、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交通部门规定的行车证件,严禁将车交给他人驾驶。

3、认真执行三查制度(出车前检查、行驶中检查、收车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或及时汇报以便排除,做到人不带思想问题出车,车不带故障上路。

4、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出车;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和超速行驶;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出车。

5、按规定地方停放,提高警惕,注意锁好车门和库门,防止车辆被损、被盗,外出时,应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场所。

6、运货载人均不得超过本车运载限额,装载运输危险物品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

7、驾驶员要保持车况良好,车辆清洁卫生。行驶时,应精神集中。

8、野外作业车辆在复杂地段,驾驶员应随时注意行人、自行车、畜力车的动态,要谨慎驾驶,不急躁、不抢行。对不熟悉的道路,必要时下车看清后再通过,不盲目行驶。

9、在加油或用油清洗零件时严禁烟火。在进行扒轮、换胎等作业时,必须选择合适地点,车辆要支撑牢稳。

10、在泥泞、冰雪等路面行驶时,严禁急加速、急打方向和急制动。

11、行车中应经常观察各仪表,发现异常、异响必须立即停车排除。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二、相关注意事项

1、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遵守交通法规,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做到安全装载,不超载驾驶。

5、按规定车道行驶,不开急躁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6、按规定车速行驶,不超速行驶

7、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8、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9、要坚持预防为主,不开冒险车,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只有心里时刻保持安全意识,守法驾驶才是合格的驾驶员。

在进行相关驾驶的时候是最重要的就是不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且重视好车内其他乘客和自身的相关安全。不要进行相关的违法行为,只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行驶即可。在交警部门进行相关查验的时候,需要配合交警部门的相关执法行为。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什么资料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受害人可能因为交通事故而出现伤残的情况,那么就要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从而获得与伤残等级相匹配的赔偿。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伤者在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要带齐如下...


·试用期不交社保怎么办?
      试用期不交社保怎么办? 试用期不交社保怎么办? 1、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补交社保; 2、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3、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交社保。 上述方法是并列关系,并无先后顺序,劳动者可不经过协商或投诉直接去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


·就是不交社会抚养费会有什么后果?
      就是不交社会抚养费会有什么后果? 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直接的后果是:由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切实维护。因此,无论在什么时候,当...


·电动车逆向行驶撞电动车该怎么办
      电动车逆向行驶撞电动车该怎么办随着冬天的来临,因为雨雪的原因,有些人为了走进到甚至会进行逆行。所以路上的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是不断的提高了,这对我们的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那么如果是电动车逆向行驶撞电动车该怎么办呢?我们带着这个问题一起往下了解了解吧。 一、电动车逆行撞上正常行...


·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是定损单正确么
      随着我国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我国车辆保险事业越发变好。我国在机动车办理保险上规定机动车必须购买道路交通强制险,这样的做法为的就是保障车辆的后期赔偿。如果机动车出现事故,那么必须得根据相关车辆定损后进行相关的赔偿,如此,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是定损单这样的说法正确么,交通...


·交通事故扣车费用需要缴纳吗
      交通事故扣车费用需要缴纳吗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所以肇事车辆的停车费,应该由交管部门支付给停车场,而不应该把这个费用,转嫁给肇事车主。不论从...


·交通事故误工费退休人员怎么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退休人员怎么算?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就不能主张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


·杭州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项目有哪些?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交通事故,这些惨剧即便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也能在其他人身上发生。而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十分严重时,受害者必然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提交自己的伤残证明等鉴定文件。那么在杭州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项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杭州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项目 ...


·交通事故配偶抚养费合理吗
      交通事故是您都不愿意看到的,交通事故也是难以避免的,总有人因个人疏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就处理和赔偿的问题,赔偿涉及的内容也比较多,其中少不了就是交通事故配偶抚养费的赔偿,对于抚养费的赔偿必须依据事实和标准来进行,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一、交通事故配偶抚养费 ...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有哪些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有哪些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有哪些1、现金对于数额较小的投标保证金而言,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对于数额较大(如万元以上)采用现金方式提交就不太合适了。因为现金不易携带,不方便递交,在开标会上清点大量的现金不仅浪费时间,操作手段也比较原始,既不符合我国的...


·当事人在开庭后还能提交证据吗?
      当事人在开庭后还能提交证据吗开庭后还可以提交新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