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缓刑期间可以出国旅游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缓刑期间可以出国旅游吗?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被宣告缓刑期间,如果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可以到所居住的公安派出所,把情况向派出所报告,对于外出打工、学习,如果是本人所居住的市、县范围外,应当经过当地派出所批准,否则,不得擅自外出打工、学习。二、缓刑期满后可以出国吗可以先持护照申请旅游签证,按照常规来说不论是有无犯罪历史的人出国旅游都是可以的,但是还是要看签证官批不批你的签证。缓刑期间应该遵守哪些规定《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且被预计也不会对社会构成威胁,那么,经缓刑人员提出请求,司法机关一般都是会批准其外出工作、学习,乃至旅游的请求的,但旅游的期限一般也是会受到限制的,因为该缓刑人员需要履行传唤的义务。



·刑事法庭审判程序是什么?
      刑事法庭审判程序是什么? 一、开庭审理 1、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经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理的,法院可以开庭审理。 2、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被告人同意的,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但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除外。 3、审判案件应当以庭审为中心。 事实证据调查、定罪量刑辩论...


·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


·诈骗罪不宜区分主从犯吗?
      一、诈骗罪不宜区分主从犯吗? 诈骗罪可以区分主从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从犯的认定主要基于两种表现,一种是在诈骗行为实施时起次要作用,另一种是起辅助作用。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


·犯了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处罚
      犯了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处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


·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包括哪些人
      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包括哪些人到达刑事责任年纪,但不具有刑事责任才能的人,也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对此有以下规则:1、精力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分形成损害成果,经法定程序承认的,不负刑事责任;2、间歇性的精力病人在精力正常的时分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3、尚未彻底损失辨...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
      信用卡在我们的生活中位于一个重要的地位,我们经常的使用信用卡,但是对信用卡有关的犯罪却毅然不知,关于信用卡的两种犯罪案子在平时生活中的犯罪率也是非常的高。下面将给您介绍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信用卡诈骗罪之间的区别,希望您能了解对这两个有关信用卡的犯罪。 一、什么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构...


·刑法中四种亲告罪具体是哪些
      刑法中四种亲告罪具体是哪些 一、刑法中四种亲告罪具体是哪些?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二...


·关于虚假诈骗罪该怎么界定
      世界上很多人都想走捷径,但大多数人都是走上犯罪的道路。近期出现了很多的网络诈骗案,稀奇古怪什么都有。那么关于虚假诈骗罪的界定和惩罚措施具体包括哪些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关于诈骗罪的具体判定。依据犯罪构成的理论,诈骗罪与虚假广告罪的区别如下:(一)犯罪客体不同 诈骗罪属于侵...


·协助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的区别是什么?
      协助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组织卖淫必然要建立相应的卖淫组织。卖淫组织的建立一般首先时组织者采取各种手段纠集卖淫人员,在纠集卖...


·法院对于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如何?
      法院对于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如何? 一、法院对于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浙江省诈骗罪起刑点是多少?
      诈骗是全国范围内的刑事犯罪,而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像浙江省,属于沿海发达省份,如果采取三千元的立案标准,未免比较低。因此,浙江省检察院出台了有关文件,明确了浙江省法院处理诈骗案的量刑点。那么,浙江省诈骗罪起刑点是多少?下面我们根据当地法律文件告诉您。一、浙江省诈骗罪起刑点是多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