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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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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1、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但在婚姻登记前未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请求撤销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撤销后婚姻效力如何《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我国,可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是很单一的。虽然单一但是撤销的条件是很严格的。只有受胁迫的婚姻才可撤销,其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撤销。受胁迫之所以成为可撤销婚姻的唯一事由,是因为受胁迫违背了缔结婚姻中最重要的一条即双方自愿原则,加之受胁迫牵连的情形比较严重。因此,国家要加大力度保护受害者的身心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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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总有一些夫妻因为各种原因,最后还是无奈的分手,也就是我们说的离婚。而就离婚来讲,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简单的。首先需要选择一个离婚的途径,然后在按照具体的规定来办理离婚手续。那究竟夫妻离婚的途径有哪些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夫妻离婚的途径有哪些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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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一方有外遇时,双方无法和平解决的话,往往会选择离婚。谈到离婚,就不能不说离婚财产的分割,这是容易引起纠纷的地方。当夫妻双方均无过错时,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个人财产还是归个人所有。那么一方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下面我们就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婚外情离婚财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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