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走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走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认定需提交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在不同的主体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法律中规定的申请时效、材料以及程序等方面其实都是有一定的差异。而对于做出的工伤认定结果,如果当事人不服的话,则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而要是对复议结果也不服,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单位能任意辞退员工吗?
      单位能任意辞退员工吗 辞退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解除所属单位职工职务的法律制度。辞退的分类主要有: 1、预告性辞退 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


·劳务费个税怎么缴纳 如何计算劳务费个税
      劳务费个税怎么缴纳 如何计算劳务费个税税收制度是我国的基本制度之一,税收具有强制性,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因此每个达到纳税标准的公民都要按照税率来向国家缴税。目前“劳务费个税怎么交纳,它的计算标准又是什么?”已经成为人们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因此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旨在解决劳务费个税...


·应届生劳动合同签多久比较合适?
      应届生劳动合同签多久比较合适?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


·呼和浩特公路工程质量检测办法是什么?
      呼和浩特公路工程质量检测办法是什么? 修建公路可以说是我们国家的大型基础设施,而且也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情,但是公路工程质量的好坏决定着交通道路的安全。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主要是总结公路建设的阶段性成绩,本文我们将以呼和浩特为例,给您介绍呼和浩特公路工程质量检测办法,欢迎您阅读。 呼...


·怎样才能更好的实行禁止临时工行政执法
      怎样才能更好的实行禁止临时工行政执法最近推行禁止临时工行政执法让许多人好奇,而实行临时工行政执法的话,会不会导致高层的员工工作量加大,让临时工行政执法政策难以实行呢,接下来关于怎样才能更好的实行禁止临时工行政执法这个问题,我们准备了以下一些相关的资料。不可否认,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 2、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二、误工费赔偿标准: 1、误工费是根...


·单位不支付工资应该怎么办
      工资是劳动者用来养活自己甚至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很有可能无法维持基本的生活,那要是单位不支付工资的话,那么此时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不支付工资应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顾名思义,应是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需要填写的表格。那在什么情况下会产生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流程是什么,这些都是我们为了解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所要了解的内容。今天我们就为您来回答以上问题。 一、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是什...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包括哪些部分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包括哪些部分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工程建设没有注意质量问题或者是存在质量问题的话,就会存在安全隐患,不管是在施工过程中还是工程投入使用都可能会带来安全上的问题,严重的可能会导致人员伤亡,所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把安全和质量放在第一位,一定要...


·用人单位不认定工伤后费用由谁承担
      用人单位不认定工伤后费用由谁承担 一、用人单位不认定工伤后费用由谁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


·非全日制用工还能约定试用期吗
      非全日制用工还能约定试用期吗非全日制用工没有试用期。2003年5月30日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也作出了同样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以法律的形式首次明确提出非全日制劳动不得约定试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