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监理合同管理任务与方法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监理合同管理任务与方法有哪些? 一、监理合同的基本定义
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全称叫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也简称为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称委托人、监理单位称受托人。
2、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作为委托人必须是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落实投资计划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作为监理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并且所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应与单位资质相符合。
3、监理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二、监理合同的管理任务
1、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
2、推进建筑领域的改革。
我国在建筑领域中推行项目法人制、投标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这些制度改革中,核心内容是合同管理制。
3、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
三、监理合同的管理方法
1、协助招标人拟定项目的各类合同条款,并参与各类合同商谈。
2、做好工程变更工作,发布工程变更指令。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2)削减任何工作项目的内容,但不包括削减的工程由招标人或其他承包人来实施的情况。
(3)改变任何施工工程的性质、质量或类型。
(4)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5)实施工程竣工所必需的任何各类的附加工作。
(6)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3、监理工程师发现上述变更指令前应和有关部门协商并报经招标人批准。
4、进行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跟踪管理。
5、协助处理与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纠纷事宜。
(1)监理工程师应了解与掌握合同内容,对合同双方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认真进行调查与记录,熟悉各类合同问题的处理程序,对双方出现的合同纠纷要及时处理,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合同目标实施。
(2)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方(业主)确定施工方(承包商)后,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由承包商组织施工并将工程项目按期完成。项目监理部必须紧紧依据合同条款,围绕双方对施工合同的约定,主动协调各方关系,转化各种不利风险,最大限度地维护工程建设方的利益,发挥合同在项目监理工作中的法律保护作用。
6、 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的全部工作都可纳入合同管理范围内,合同中明确了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目标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因此它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到了“总开关”的作用。
上文阐述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任务与方法,共有三大任务和六中管理方法。在建设工程中,想要顺利、按时、优质、高效的完成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管理制度,适当培训管理人才,并配备管理人员。


·合同到期社保怎么办
      当我们进入一家公司工作时,就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份合同上会包含很多的内容, 社保就是其中的一部分。那么,在合同到期之后,社保怎么办呢?就和您探讨一下合同到期社保怎么办。 合同到期社保怎么办 1、合同到期不续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转入新单位接续下去...


·大理石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大理石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大理石是一种特殊的石材,特别是在一些装修的时候是经常使用的,这时候就涉及到购买大理石,在购买大理石的时候就需要涉及的大理石购销合同的签订,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接下来就由的我们为您总结一篇关于大理石购销合同范本。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


·合同诈骗罪一般会被判几年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五千元的,单处罚金刑;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的,为拘役刑;一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一千二百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两千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合同订立主体要什么条件
      合同订立主体要什么条件其实不管是在哪个国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由订立合同的资格的,要想成为合法的合同订立主体,则就需要满足相应的要求。那在我国,究竟对合同订立主体要什么条件呢?在这方面肯定与其他国家的要求不同,下面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对合同订立主体要什么条件 《中华人民共...


·移送管辖合同纠纷属于简易程序吗?
      移送管辖合同纠纷属于简易程序吗?不属于,但可以适用;如果该案件是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则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


·合同违约赔偿金上限是多少
      合同违约赔偿金上限是多少?我们在拟定合同时,都会加上合同违约赔偿金的要求,当然这个赔偿希望越高越好,不过再怎么高,也还是有个上限值的,不然一个合同违约就可能让你倾家荡产。那么,最新规定的合同违约赔偿金上限是多少呢?我们在此为您解答。合同违约赔偿金上限是多少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


·赠与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赠与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一件事情就是签订合同,在法治社会中签订了合同才能喝以后自己的权益,签定合同的场合通常都是在办理比较正规的业务,日常生活中贷款都需要签定合同,而在财产赠与的时候也需要签订一定的合同,那赠与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赠与合同签...


·知识产权合同的生效是指什么?
      知识产权合同的生效是指什么? 一、知识产权合同的生效是指什么? 知识产权合同的生效是指知识产权合同效力的切实发生。 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是指知识产权人为将自己的知识产权许可给他人使用而签订的债权债务协议。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是一项债权债务关系协议,该合同的签订并不意味着知识产权许可...


·一、合同协商终止代通知金的标准是多少?
      一、合同协商终止代通知金的标准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


·租赁合同纠纷转让费的问题
      租赁合同纠纷转让费的问题租赁合同纠纷是在房屋租赁时出现的纠纷,主要集中在租赁合同纠纷转让费上面,很多人在遇到这样的问题时,就不知道怎么办了,为了帮助您了解怎么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下面我们收集了一些资料。租赁合同纠纷转让费的问题一、租赁合同纠纷转让问题解决办法“转让费”是指经营者在将...


·区分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意义是怎样的?
      区分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意义是怎样的?在我国,合同根据内容的不同分为了不同的种类,但是大类却只把他们归为了有名和无名合同。每个分类有每个分类的意义,那么,区分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意义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一、为了区分法律适用性问题 ?法律之所以这样分类主要是为了区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