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监理合同管理任务与方法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监理合同管理任务与方法有哪些? 一、监理合同的基本定义
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全称叫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也简称为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称委托人、监理单位称受托人。
2、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作为委托人必须是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落实投资计划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作为监理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并且所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应与单位资质相符合。
3、监理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二、监理合同的管理任务
1、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
2、推进建筑领域的改革。
我国在建筑领域中推行项目法人制、投标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这些制度改革中,核心内容是合同管理制。
3、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
三、监理合同的管理方法
1、协助招标人拟定项目的各类合同条款,并参与各类合同商谈。
2、做好工程变更工作,发布工程变更指令。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2)削减任何工作项目的内容,但不包括削减的工程由招标人或其他承包人来实施的情况。
(3)改变任何施工工程的性质、质量或类型。
(4)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5)实施工程竣工所必需的任何各类的附加工作。
(6)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3、监理工程师发现上述变更指令前应和有关部门协商并报经招标人批准。
4、进行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跟踪管理。
5、协助处理与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纠纷事宜。
(1)监理工程师应了解与掌握合同内容,对合同双方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认真进行调查与记录,熟悉各类合同问题的处理程序,对双方出现的合同纠纷要及时处理,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合同目标实施。
(2)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方(业主)确定施工方(承包商)后,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由承包商组织施工并将工程项目按期完成。项目监理部必须紧紧依据合同条款,围绕双方对施工合同的约定,主动协调各方关系,转化各种不利风险,最大限度地维护工程建设方的利益,发挥合同在项目监理工作中的法律保护作用。
6、 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的全部工作都可纳入合同管理范围内,合同中明确了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目标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因此它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到了“总开关”的作用。
上文阐述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任务与方法,共有三大任务和六中管理方法。在建设工程中,想要顺利、按时、优质、高效的完成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管理制度,适当培训管理人才,并配备管理人员。


·协商订立合同是否签字即生效
      协商订立合同是否签字即生效 一、合同签了字就生效吗 根据《民法典》,合同的生效可以有以下四种情况: 1、依法成立无约定的,成立即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


·导致保管合同终止的原因?
      导致保管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一、导致保管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1、因履行而终止 履行合同是签订合同的最终目的,一旦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归于消灭。所以因履行而终止是最基本的终止方式。 2、因抵销而终止 抵销也是合同终止的方式,...


·合同单方违约怎么处理?
      合同单方违约怎么处理?合同单方违约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违约行为,此时违约方就要向守约方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合同单方违约的该怎么进行处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合同单方违约怎么处理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依《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


·国际贸易合同陷阱具体有哪些
      随着时代的发展,国际贸易对企业,对国家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当前许多企业加入了国际贸易,但是在繁荣的国际贸易中,许多欺诈分子趁机制造陷阱,国际贸易合同陷阱是我们尤为需要注意的,为避免踏入这种陷阱,下面我们就为你介绍这些陷阱。 一、国际货物贸易合同陷阱的主要特征 根据利用签订国...


·口头合同怎么证明
      口头合同怎么证明 一、口头合同怎么证明 1、如果口头协议约定时,有其他第三方证人在场或者有录音的话,对方不履行口头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让第三方证人出场或者录音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 2、如果没有证人在场的话,最好跟对方再次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用录音的方式尽量录取到口...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在租赁关系当中不管是作为出租人还是承租人,都是享有一定的解除权的。只不过,为了保证租赁关系的稳定,要求必须符合情形才能解除合同。那么实践中出租人解除合同要满足什么情形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 些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


·无效合同认定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认定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无效合同认定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


·合同成立要满足什么条件
      合同是否成立关系着合同是否生效。法律有规定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相对应的,合同要想成立也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讲,合同成立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此外,当事人还要注意合同成立的地点,以确定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那么,合同成立的地点在哪里呢?对此,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说明。 一、合...


·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一、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依照我国《合同法》规定,如果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发生违约的情况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强制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责任。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仓储合同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是什么?
      仓储合同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是什么? 一、仓储合同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是什么? (一)存货方的义务: 1.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应与合同规定内容相符,并配合保管方做好货物入库场的交接工作。 2.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委托保管的货物。 3.按...


·合同到期就可以辞退吗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