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缓刑到期可以出国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满的时候可以不给予原定的刑事处罚,这是缓刑的性质,也是我们国家在针对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的一种考察的方法,给予犯罪分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并不是每个犯罪分子都可以被判处缓刑,还是要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来看,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如果缓刑到期可以出国吗。 
缓刑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不是缓刑,注意区分。  缓刑撤销条例:  根据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69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期满后可以出国吗可以先持护照申请旅游签证,按照常规来说不论是有无犯罪历史的人出国旅游都是可以的,但是还是要看签证官批不批你的签证。缓刑期间应该遵守哪些规定《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综上所述,关于如果缓刑到期可以出国吗这一问题,我们在上述资料当中已经为您整理出来了,在这儿我们就不再赘述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说缓刑到期的话,我们需要对相应的其他情形考察之后然后结合具体的表现来看是不是需要撤销缓刑,如果缓刑被撤销的话,自然就不可能出国了。



·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吗
      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吗 一、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吗? 被刑事拘留后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


·假释后又犯罪构成累犯?
      一、假释后又犯罪构成累犯?假释后又犯罪不会构成累犯,累犯的构成要件必须要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后的5年之内再次的判决,但是假释并不是属于执行完毕。假释指的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


·刑法修正案九以前是否追责?
      随着我国法律的日益完善,法律对案件有一个追诉时效机制也越来越明确和细化,现如今刑法修正案都颁布到九了,很多人会疑惑刑法修正案九以前是否追责?刑法修正案九中对相关案件的追诉时效作了详细的列明。下面就让为您介绍一下。 一、根据我国刑法,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决...


·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因为职务安排的原因,因而有许多机会接触或掌握公司、企业的财产或财产性权益。于是进而非法占有的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出现侵吞、盗窃、骗取公司、企业的财产或财产性权益等非法行为。前段所描述的行为,很可能就涉嫌一种职务侵占罪。因为这样的行为侵犯了公...


·预备犯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预备犯承担哪些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性,故对于预备犯,可以从宽处罚。“可...


·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是什么?
      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往往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等同,但严格意义来说,经济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类,而经济犯罪则属于刑事犯罪类,两者所属类别不同, 所对应的责任也不相同,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那下面就简要介绍一下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区别。11月29日,最高人...


·当事人刑事抗诉期限为多久?
      当事人刑事抗诉期限为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刑诉》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第一项: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


·2023年刑事诉讼法解释(修正草案)内容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手段与犯罪工具多样化,对其的分辨与打击也越来越难。针对这种情况,刑事诉讼法也与时俱进,做了一些修订。那么刑事诉讼法解释(修正草案)内容是什么?接下来是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刑事诉讼法的知识,供您学习参考。 2018年刑事诉讼法解释(修正草案)内容是什么: 一、...


·指定辩护人刑诉法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辩护制度是我国刑事法律中的重要制度,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通常会有一些辩护人的存在,当然也存在着一种指定辩护,但是许多人并不清楚指定辩护,那么指定辩护人刑诉法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指定辩护与委托辩护的比较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


·死刑辩护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死刑辩护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死刑辩护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等)。犯罪嫌疑人作为被告人,在犯罪时是未成年人的,不能判处死刑,且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若是是孕妇的,不能判处死刑;若是精神病发作时犯罪的,是不受刑事处罚的等。2、被告人是否有自首,坦白...


·打架摔手机被拘留多久?
       一、打架摔手机被拘留多久? 打架摔手机被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 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行政拘留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