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虚报注册资本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虚报注册资本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虚报注册资本较大的构成犯罪。那我国《刑法》中对虚报注册资本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什么是虚报注册资本罪?
我国现行刑法中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虚报注册资本罪是一种经济犯罪,而经济犯罪是一种行为人严重违反国家相关经济法规的行为。虚报注册资本罪主要有以下构成特征:(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司登记管理制度。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中极为重要的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占据极为重要的作用,为提高公司的公示性和安全性,我国建立了公司登记制度。公司未经登记不得设立。我国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公司的登记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如登记程序、登记注册事项等。(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且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三)本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即申请公司登记的人或单位。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公司登记的人”是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公司设立的人”是董事会,单位犯本罪的,同时也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四)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犯罪的目的就是为了欺骗公司登记机关,非法取得公司登记。过失不构成本罪,对于确实不知道公司登记条件,或者因工作疏忽造成注册资本虚假的,不能构成本罪。
二、虚报注册资本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规定:(一)自然人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二)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设立公司的时候需要认缴或者实缴注册资本,并且具体设立的公司类型不同,《公司法》中要求的最低资本数额也是不一样的。当然,要是发起人存在虚报注册资本的情况,则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则就会被认定为犯罪。而对于虚报注册资本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讲解,若还有不清楚的,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模板
      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后,受害人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这个时候,法官就会制作出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告知双方法院判决的结果。下面我们整理了一篇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模板,供您阅读。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模板???????????? 人民检察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本案被害人)???...


·怎样认定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在世界各个国家都是被谴责和严厉处罚的,为了达到罪刑罚相适应,故意伤害罪的认定非常复杂。那么在中国的刑法体系里,如何认定故意伤害罪?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认定故意伤害罪 1、客体要件...


·罚金刑如何执行?
      罚金刑属于刑罚中附加刑的一种,虽然也是剥夺罪犯一定的财产,但与没收财产的刑罚是存在很大不同的。一般,罚金刑是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开始执行的,但具体罚金刑如何执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罚金刑如何执行?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


·数罪并罚后还可以再加重吗
      数罪并罚后不可以再加重。限制加重原则,即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以其中最重的罪之最重刑罚为基础,同时考虑其他罪所判处的的刑罚的情况,再加重一定的刑罚作为执行的刑罚;或者在总和刑期以下,数罪中最高刑期限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并规定执行刑期的最高限度。《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


·侦察阶段律师一般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几次
      侦察阶段律师一般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几次 侦察阶段律师一般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几次 侦查阶段一般刑事案件会见不受限制,只要正当上班时间都可以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但所有的刑事案件,在...


·一、网络金融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网络金融犯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非法入侵网上银行信息系统。据统计,网络攻击对象为金融信息系统的占重点领域信息系统攻击案件总数的30%以上。一些犯罪分子利用黑客软件、病毒、木马程序等技术手段,攻击网上银行、证券信息系统和个人主机,改变数据,盗取银行资金,操纵股票价格,危害极大。...


·行贿4万元量刑标准是多少?
      一、行贿4万元量刑标准是多少?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中国刑法分类是什么?相关分类有哪些
      我国严厉打击各种犯罪行为,因为犯罪不仅危害我国的经济政治秩序,侵犯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侵蚀社会风气。同时我国刑法规定了什么是犯罪、犯罪的种类、以及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和刑罚。刑法实际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下文中,由的我们为您介绍一下中国刑法分类。 一、刑法的含义 1、刑法是规定犯...


·醉驾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会对路边行人造成非常大的生命威胁
      醉驾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会对路边行人造成非常大的生命威胁,是对交通法的漠视,法律一定会严厉打击。然而有些醉驾者渴望改过自新,希望通过立功减刑。那么醉驾有立功真的可以缓刑吗?已将与醉驾相关的法律规定列在下边,请阅读。 一、醉驾有立功真的可以缓刑吗 根据下面缓刑条件,醉驾有立功是...


·一、在我国醉驾判刑后可以假释吗?
      一、在我国醉驾判刑后可以假释吗?醉驾一般是按照1到6个月左右的拘役来处置的,而我国刑法当中的假释是针对那些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人,所以醉驾就不符合假释规定的条件的。《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


·脑瘫残疾人犯罪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脑瘫残疾人犯罪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脑瘫残疾人犯罪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脑瘫残疾人犯罪通常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因为脑瘫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下列人员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仍应对其采取一定的措施: 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