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在合同生效履行期间,如果符合了当事人之前约定的情形,那么此时就可以解除合同,这属于约定解除,与法定解除是不太一样的。但不管是哪种方式下的解除其实都是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那么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有哪些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附款,意为附加的条款,其本身并不构成独立的意思表示,而是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内容的一部。”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即指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未来可能出现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是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合同是否解除的附款。因此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首先必须是一个事实,这个事实将来也许会发生,也许不会发生。二、如何约定解除合同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由于约定解除亦属于合同解除的一种,所以,造成合同解除的原因,也仍然体现出致使合同解除的共同的特点,即其原因可分为不可归咎于当事人的因素和可归咎于当事人的因素。从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来讲,是为了实现订立合同时所要追求的预期利益,双方当事人均希望通过合同的形式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以此来保护自己,并约束对方,以最终达到正确、及时地履行合同的目的。所以,合同中所约定的“事由”大部分是由可归咎于当事人的因素造成。不可归咎于当事人的因素所造成的“事由”,虽然也可作为解除合同的“约定”而写入合同,但因该种情况大都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有关,且由于该种情况本身的“不可预测”性,所以,在审判实践中,此种约定并不多见。同时,合同的约定解除从时间上看,也与其它两种解除形式相类似,即都是在合同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时。因合同一旦履行完毕,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即归于消灭,此时无论出现何种情况,均无法造成合同的被解除。另外,它也与法定解除的情况一样,当事人所获得的是“解除合同的权利”,而非合同的直接解除。约定解除与法定解除的区别在于获得“解除合同的权利”起因不同,前者为法定事由的出现,后者为约定事由的出现;约定解除的“解除事由”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因此其比“法定解除”的事由要广泛的多。在当事人通过约定来解除合同的时候,此时会有一定的限制,与法定解除合同相比自然就没有那么的好。当然,合同解除了之后,如果是因为其中一方违约导致的话,则此时守约方也是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



·装修合同丢了能打官司吗
      这是可以起诉的。无法核对原件的复印件,是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还必须要有其他证据来佐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五条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三...


·民法总则对合同生效的条件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总则对合同生效的条件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对合同生效的条件规定是民法总则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总则第149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仓储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
      仓储合同又称为仓储保管合同,而租赁合同是指自己或者他人将自己的东西出租出去来获取一定的利益所签署的合同。而这两者看起来似乎并无太多联系,但在法律上却是有的。接下来关于仓储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我们在下文为您解释分析。一、仓储合同的定义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


·离婚协议书的和其他民事合同的法律效力相同吗?
      离婚协议书的和其他民事合同的法律效力相同吗 两个人的夫妻生活不能够长久走下去的时候,最理想的方法就是离婚,通过离婚终结彼此之间的关系,避免再让自己陷入在痛苦的夫妻生活里。那么,在民政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在民政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只有经过...


·无偿保管合同关系有哪些
      无偿保管合同关系有哪些?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


·手机保护膜购销合同怎么写?
      手机保护膜购销合同怎么写? 手机保护膜购销合同 甲方(供应商): 乙方(购买商):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手机美容保护膜系统”设备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购销方式: 甲方提供生产用具、器材、产品及技术服务予乙方,乙方购买甲方的设备后,在没有得...


·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签订合同时,合同一定要合法有效才能成立并且生效。而效力待定合同就是指那些虽然成立了,但是由于某些原因而没有生效的合同。那你知道,对于这种合同,应该怎么去处理吗?接下来,我们在下文为您介绍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效力待定合...


·合同效力在民法总则中做了怎样的调整
      合同效力在民法总则中做了怎样的调整您都知道民法总则最新颁布了,针对其中一些规定也做了相应的改变,法律行业对这个新颁布的民法总则更是投入了大量的关注,尤其是对有改变的规定,今天我们来给您整理一下关于民法总则的改变规定,尤其是合同效力在民法总则中做了怎样的调整,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给您...


·毁约定金不退合同怎么办
      毁约定金不退合同怎么办合同自动解除。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给付合同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承担违约金可以解除合同么,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承担违约金可以解除合同么,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一、关于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有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两种。其中单方解除必须有个前提,就是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有约定的或法定的解除权。其中,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致使合同无法实现的,双方都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二、是否可以支付违约金而...


·完全履行合同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完全履行合同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完全履行合同 亦称全面履行,指除经债权人同意者外,债务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以及在数量、质量、履行地点、方式的要求,全面完成合同义务。 二、合同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 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