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但是,在发生某些特殊情况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已经成为不可能、没必要以及会招致一方或双方利益受到重大损害时,双方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与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大致相同。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不与另一方当事人协商,也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合同。约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必要时,与另一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与法定解除不同的是,约定解除不能由一方自主决定,而必须是双方的行为,其解除的条件不一定是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出现,只要当事人双方在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可以了。
二、公司违规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此看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双倍支付赔偿金,增加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自然可以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包括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通常情况下,此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法律规定这次疫情有工资发吗?
      根据法律规定这次疫情有工资发吗?根据法律规定这次疫情有工资发,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


·社保局不认定的工伤应该怎么办
      社保局不认定的工伤应该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


·特殊工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办理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特殊工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办理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要提交手续: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手续:1、工人档案能全面反映工人工作履历的手续;2、工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免冠近照半寸相片两张。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公众定为特殊工种...


·如果企业在年底只发放“第13个月工资”不发放其他
      如果企业在年底只发放“第13个月工资”不发放其他性质的一次性奖金:“第13个月工资”应依据国税发[2005]9号文的规定,将“第13个月工资”除以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如果企业在年底既发放“第13个月工资”也发放一次性奖金:根据国税发[2...


·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在保修期满后返还的期限是多久
      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在保修期满后返还的期限是多久?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必须严格的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过关,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也出台了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如果质量符合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在保修期满后返还。这个措施也是为了挺高工程质量,但是具体该如何返还保证金,可以听我...


·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方会委托具备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
      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方会委托具备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级,只有符合质量要求的才能交付给业主使用。浙江省是我国的建筑强省,在对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方面,出台了相关规定。那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浙江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做个详细了解。 浙江省建设工程...


·企业让员工待岗合法吗?
      企业让员工待岗合法吗?怎么维权 一、企业让员工待岗合法吗?怎么维权 我国目前对待岗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用人单位任意决定劳动者待岗,如果未经劳动者同意,劳动者可以拒绝接受并要求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要求员工待岗,员工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以公司没有提供...


·电力工程质保资料有哪些?
      电力工程质保资料有哪些?质量保证资料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反映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真实记录。质量保证资料是否准确、齐全,直接影响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以及工程使用若干年后的维修、加固、改造等。1、主体结构技术质量试验资料;2、原材料试验,各种预制件质量资料,合格证明;3、工程总...


·一、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


·用工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劳动者就应该按照约定好的内容来工作。如果劳动者的行为令用工单位不满,那么用工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在法定条件下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工单位要如何解除劳动合同?的我们在本文就上述问题为您介绍如下。 一、用工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工伤的情况在现代社会时有发生,因为现代社会人们对于劳务关系已
      工伤的情况在现代社会时有发生,因为现代社会人们对于劳务关系已经有很深的认识,所以一般出现工伤的情况只要有劳务关系协议处理起来都是非常方便的,不过遇到工伤的情况是谁都不愿意出现的,那在生活中遇到十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情况的话要怎么赔偿呢? 十级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