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政拘留5天关在哪里 一、行政拘留5天关在哪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行政拘留5天关在哪里

一、行政拘留5天关在哪里?

被关在判处所判处所,或者是当地的公安机关。

二、行政拘留的期限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拘留 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行政拘留具有下列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三、司法拘留的期限

司法拘留,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

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司法拘留还有一种,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由此可见,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拘留,是人民法院以国家的名义,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加以短期限制的一种惩罚方法。它是民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四、刑事拘留的期限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 30日。

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无论被判处拘留多少天,都会被拘押在判处所,或者是当地的公安机关,这也就回答了行政拘留5天关在哪里这个问题,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尽管民事主体被拘留,但是其依旧享有自由权,任何人不得所以侵害其权利。


·诈骗罪一审前退赃可以减轻处分吗?
      诈骗罪犯在审前退赃,根据我国的现有法律条规有规定在何时退赃是会有减轻处罚轻重的标准的,那么诈骗罪一审前退赃可以减轻处罚吗?根据这个问题,我们将为你简单分析一下,希望我的讲解对您能有所帮助。 一、诈骗罪退赃可以从轻处罚吗? 法定从轻处罚情形: 1、未成年人犯罪的-----已...


·一般斗殴聚众能判缓刑吗?
      一般斗殴聚众能判缓刑吗?(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怎样才能判缓刑?对...


·犯罪分子介绍卖淫能判缓刑吗?
      犯罪分子介绍卖淫能判缓刑吗?犯罪分子介绍卖淫是否可以适用缓刑应当根据犯罪事实而定,如果被判处超三年的有期徒刑,则是无法适用于缓刑的。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第一款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


·刑诉法自白任意性规则是怎样的?
      为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民事、刑事以及行政法律规范,不同的法律规定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刑事法律主要是为了防止各社会主体不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不同的刑事条文所约束的范围也是存在着区别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刑诉法自白任意性规则的相关信息。 一、什么是自白任意...


·犯罪预备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犯罪预备成立的要件是什么关于犯罪预备的条件,刑法第二十二条作出了规定,即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


·预备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预备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性,故对于预备犯,可以从宽处罚。“可...


·法院刑事案件立案告知需要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


·强奸、猥亵犯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强奸、猥亵犯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我们发现强奸犯罪与猥亵罪其实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相比之下自然是强奸罪的情节要严重的多,而实践中不管是针对强奸罪还是猥亵罪,在量刑处罚的时候都是要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的,同时法律中对这两个罪也规定了需要从重处罚的情形。那究竟强奸、猥亵犯罪从重处罚...


·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判多长时间
      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判多长时间1、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不适用缓刑的条件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的是,在我国刑事法律当中,对于一些犯罪行为是可以进行缓刑的。这是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国政府采取的是宽大处理的政策。但是实际上很多情况下是不适用缓刑的。那么很多人想知道不适用缓刑的条件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下面为您介绍。 一、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对于强奸罪怎么能判缓刑?
      对于强奸罪怎么能判缓刑?强奸罪是不会判缓刑的;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强奸罪,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