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违章怎么扣分,具体有哪些扣分情况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通违章怎么扣分,具体有哪些扣分情况

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驾驶者一定不要有违章行为,不然的话就会收到相应的处罚,这里的处罚就包括了扣分、罚款等等。那具体来说,交通违章怎么扣分呢?分为了哪些情况?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一次记12分的处罚情形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鸦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二、一次记6分的处罚情形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4、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5、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6、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7、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8、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9、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10、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11、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

三、一次记3分的处罚情形

1、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2、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4、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5、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6、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7、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8、不按规定超车的;

9、不按规定让行的;

1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13、逆向行驶的;

1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一次记2分的处罚情形

1、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2、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4、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5、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6、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7、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8、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9、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10、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11、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12、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一次记1分处罚的情形

1、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不按规定会车的;

3、驾驶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的,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4、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交通违章进行扣分是比较常见的处罚,这其中会根据实际的违章行为,对驾驶者作出想要的扣分处理。有扣1分的,2分的,3分的,6分的,以及被扣12分的。因此具体说到交通违章怎么扣分的问题上,就需要看实际的违章行为是怎样的。


·开车等红绿灯玩手机会不会扣分?
      开车等红绿灯玩手机会不会扣分?开车等红绿灯玩手机会被扣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给予驾驶人警告或记2分并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二、交通违...


·一、 围巾哥骑电动车与人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一、 围巾哥骑电动车与人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围巾哥骑电动车与人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怎么算的
      若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话,此时做出的赔偿项目显然就与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不同,具体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相信您都知道针对不同的赔偿项目,自然具体的计算也是不同的。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怎么算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


·若交通事故发生在外地,那么当事人就需要前往外地进行处理,而在
      若交通事故发生在外地,那么当事人就需要前往外地进行处理,而在外地逗留处理事故的期间,就会涉及到在外地居住的问题,相应的也会产生住宿费。虽然这个住宿费可以报,但是很少有人知道交通事故住宿费一般可以报多少。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交通事故住宿费一般可以报多少 关于住宿费,...


·儿童车祸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儿童车祸伤残赔偿标准年是怎样的? 儿童车祸伤残赔偿标准2017年 根据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共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10%,即一级基数×年限×100%多个伤残等级的计算方法: 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竞合解应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竞合解应怎样赔偿1、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


·出让土地使用权续期是否需要交费吗?
      在依法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后,公民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我们知道,除了集体经济组织类型的土地外,在城镇以上的地区使用土地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那么,在缴纳土地使用税后,土地使用年限未届满,出让土地使用权续期是否需要交费吗? 一、出让土地使用权续期是否需要交费吗? ...


·无证驾驶车主该如何处罚
      无证驾驶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


·我们在购买房屋时,应该签订购房协议,购房协议中包括双方交易的
      我们在购买房屋时,应该签订购房协议,购房协议中包括双方交易的各种内容,比如买卖双方个人信息,所要购买的房屋的具体信息,交易价格以及双方违约责任等等。协议中各条例都应该清楚具体一一列明,这将涉及到买卖双方各自的权益问题。那么,购房协议怎么写符合要求?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


·交通事故处理的结案时间需要看案情的复杂程度
      交通事故处理的结案时间需要看案情的复杂程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离婚前把车过户给别人算转移财产吗?
      离婚前把车过户给别人算转移财产吗? 一、离婚前把车过户给别人算转移财产吗? 是否算转移财产就要看此财产是否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未经过同意而过户就算是转移财产。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