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个人年终奖免税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对于很多企业员工来说,年终奖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但是税员工个人年终奖免税吗?在这里我们告诉您,员工个人年终奖是需要依法纳税的。年终奖需要满足个税起征点,并依据相关法规采用有效的纳税办法和计算方式进行纳税。下面就来看看具体的规定。一、员工个人年终奖免税吗?年底奖金要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年底奖金属于工资薪金收入,要按工资薪金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1、年底奖金在发放当月计算个税;2、当月工资收入如果不足起征点,则奖金先弥补当月工资不足起征点部分后余额做为应税所得;3、弥补当月工资不足起征点部分后的余额(应税所得)除以全年12个月,按其商数适用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4、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二、年终奖个税计算方式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司法鉴定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
      在工作中出现受伤的情况,是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若对于工伤问题存在争议,就需要进行司法鉴定了。相信许多人都比较关注司法鉴定的收费情况。司法鉴定的费用,并不是全国统一的,但是,在同一地区,收费标准是一样的。发生纠纷后,对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还是应该有一定了解。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司法...


·拖欠工资法律援助要多长时间才能拿到工资
      拖欠工资近些年成了国家法律援助的重点,一方面是由于地方法律体系的不健全,另一方面是相关企业的不作为,社会上任何一位工作人员都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了杰出贡献,确保他们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是司法机关提供法律援助地初衷,如果拖欠工资请求法律援助要多长时间才能拿到工资呢? 拖欠工资法律援助...


·建筑工程中的用工关系是怎么样的?
      现如今经济发展脚步加快,人们富裕起来了对生活的质量就有了更高的追求,所以对房子的需求便越来越大。因此房地产这一行业进步的脚步加快,那么在房地产建设工地上会的包工头、工人等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怎么样的。现在我们就建筑工程中的用工关系是怎么样的?这一问题进行解答 一、建筑工地是属于劳动...


·工伤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是怎样的 一、工伤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是怎样的 因为已经退休,所以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都已经终结,所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照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待遇进行享受。 根据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在职职员死亡后可以享受丧葬费、抚恤金、救济金三项养老保险待遇,具体标准...


·工程质量的内容有哪些?
      有质量的保证,是工程的得以存在的价值,在施工之前,就需要根据实际的法律规范,确定工程的施工质量,在施工过程中,也必须遵照该标准的规定,在验收时,如果不能满足验收的规定,那么,是不能进行交付使用的,那么,根据规定,工程质量的内容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


·劳动合同无条件加班无加班费合法吗?
      劳动合同无条件加班无加班费合法吗?是违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


·没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吗,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然后续签劳动合同,而要是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则就有可能涉及到补偿的问题,而不是赔偿。那么没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吗,具体补偿多少?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没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吗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


·电力施工如何预防高空坠物伤人
       楼房高度的增加,就会使高空坠物的风险增加,那么,电力施工如何预防高空坠物伤人,对于预防高空坠物,就是施工单位进行相应责任处理,对于属于自己分类的事应该积极解决,另一方面就是对于相关规则的遵循,尽量不触犯违禁条例。 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近年来,高空坠物致人...


·公司无故减员工工资怎么办?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无条件地向员工发放全部工资,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加以克扣。存在克...


·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2023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


·辞职后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
      辞职后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 一、辞职后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 不可以。 1、根据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人事档案的传递和管理是由组织人事部门或其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一般为人才交流中心)具体负责,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传递、管理人事档案。 2、同时本人不得管理、传递和调阅本人档案。人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