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后买房父母出首付该怎么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房价飙升的时代,现如今的大多数年轻人都没有独立的经济条件自己完成买房,婚后买房父母出首付在我国已经屡见不鲜了。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离婚率也是高居不下,那么问题来了,婚后父母出首付的房子该怎么分呢?
一、婚后买房父母出首付该怎么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同时需要参照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为结婚后的一切收入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故配偶有权要求分配一些份额。
二、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看完以上介绍,对于婚后买房父母出首付的法律事项应当那个有一定的了解了。在婚后购买的房子按法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行为中父母只是支付了首付,而后面的按揭尾款,夫妻双方都有缴纳,正常来说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我们提醒父母全款购买,情形就不一样,具体处理方式都应按实际情况而定。



·夫妻离婚房子怎么过户手续?
      夫妻离婚房子怎么过户手续?房产和其他形式的财产不同,比较难平均分割,在分割时也会给当事人造成一定经济方面的困难。夫妻协商的最终结果为房产过户给一方或其他人后,可进行过户。过户手续需要在专门的部门办理,缴纳一定费用。房屋贷款还清可直接过户,贷款未还清的,还需要到银行办理贷款权利变更...


·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很多外出打工者,在买不起房的情况下都会选择租房来满足租房需求,既然有需求肯定就会产生市场,这就是房屋租赁的市场。在出租者与承租人就房屋租赁达成一致的情况下,需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房屋租赁合同模板一份,供你参考。 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在租赁期内,甲方...


·一、商品房退房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商品房退房流程是怎么样的? 第一步,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 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农村的房屋大多都是小产权房,而小产权房最大的缺点便是不能进行买卖,但是及时这样还是有人希望在农村可以有一套可以长期居住房屋。或许当时是邻里关系比较融洽,也或者是因为当时人们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所以对于产权的问题并不是很在意,对于合同是否存在撤销的可能也不是很在意。但是随着社会的发...


·湖南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湖南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湖南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这份施行细则是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 1、房产税在城市(包括郊区)、县城、建制镇和符合国务院规定建制镇标准但尚未建镇的工矿区征收。 2、应税房屋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


·房屋转租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房屋转租需要注意什么事项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


·租房如何避免中介风险
      如今不少人租房都是选择通过租房中介来办理的,此时可以在短时间内解决房源问题,同时也能节省当事人的时间。不过在通过中介租房的过程中,也有可能出现相应的风险,那么租房如何避免中介风险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租房如何避免中介风险 通过房产中介租房、买房而受骗上当的事...


·婚前房产公证流程是怎样的,要多少钱
      目前,很多男女在结婚登记之前就有了个人的房产,而对于这样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但为了避免婚后产生纠纷,最好还是就婚前房产办理公证,那么婚前房产公证流程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房产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1、个人...


·回迁房征收房产税吗?
      回迁房征收房产税吗由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可知,回迁房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取决于房屋的位置,即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其他位置一律不收。(一)定义: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二)征收范围:称房...


·新婚姻法 婚后房子加名字吗?
      在我国,受到我国传统思想的影响,中国人民对于婚姻以及家庭的观念十分重要,这也是我们人生为之奋斗的重要力量源泉,精神源泉。人们一开始对结婚的时候会考虑各种各样的因素,结婚之后也可能会遇到婚后房子加名字这种情况。那么,婚后加名字该怎样进行呢?来看下文了解知识吧。 婚后房子加名字怎样...


·房子出租合同怎么写2023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2、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房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