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案件为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下列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比如对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提起离婚、收养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下落不明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宣告失踪指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判决下落不明人失踪。
    3.对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人提起的诉讼。
    5.非军人对非文职的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6.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另一方提起的离婚诉讼。
    7.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北京市涉外产品质量纠纷管辖法院是哪里?
      北京市涉外产品质量纠纷管辖法院是哪里?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级法院一般负责涉外重大案件的审理,而一般的涉外纠纷基层法院也可以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


·名誉权有争议的案件是由哪个法院进行管辖?
      名誉权有争议的案件是由哪个法院进行管辖?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


·民事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主要规定了什么?
      民事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1、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2、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


·管辖异议二审移送管辖的可能性有吗?
      管辖异议二审移送管辖的可能性有吗?管辖异议二审移送管辖的可能性是有的;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


·财产侵权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财产侵权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1.侵权行为地的确定。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2.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名誉权案件管辖的确定...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比如房产在上海,存款在北京,家具、电器等日常用品在天津。为了便于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的关系、遗产的范围和分配等问题,使继承遗产的纠纷得到正确解决,民事...


·管辖权异议后移送要多长时间
      管辖权异议后移送要多长时间移送案件一般情况下也就是一个月左右。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仲裁委管辖吗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仲裁委管辖吗 ?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仲裁委管辖吗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首先确定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正常情况下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


·股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股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一)当事人约定管辖股权转让涉及到股权转让合同书,而合同书内会约定好争议的解决条款,其中就包括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法院。在这里要注意,合同内约定管辖法院明确的,依据合同约定的为准。而类似于合同争议条款中的“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属于约定...


·管辖权异议程序审查范围是怎样的
      管辖权异议程序审查范围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


·2023强制执行新规定申请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强制执行新规定申请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分三种情况: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zhi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2、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人民法院负责执行;3、是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