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因为二手房的买卖是发生在公民个人之间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因为二手房的买卖是发生在公民个人之间的,所以有些交易双方在拟定房屋买卖合同条款的时候不会像开发商那么严谨,可能双方在签字之前都是凭着自己个人的感觉认为合同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了,这样的话以后造成合同纠纷的风险也比较大,所以您在拟定任何合同的时候都一定要提前的了解一下,例如,二手房买卖订金合同。

二手房买卖订金合同应该怎么约定?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预购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二手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转让的二手房位于____,(以下简称该二手房)。甲方已取得该二手房的二手房所有权证(编号: ),该二手房建筑面积为:____,产权人:________,房地产用途为:_______。

第二条 该二手房产权现状为___,甲方对该二手房享有完全处分权。该二手房若存在租约,甲方须于二手房交付乙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乙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该二手房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元)。

第四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元人民币的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定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该二手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该二手房转让预订期为_____天,甲方应当在预订期内与乙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于_____年___月___日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前,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向甲方支付除定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

第七条 在本合同的第五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给乙方;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在《房屋买卖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地产证由乙方领取。甲方逾期不予协助办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该二手房总价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至产权办理申请提出之日止按每日_____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该二手房所附着的户口,甲方承诺在收到二手房转让总价之日起_____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二手房总价为基数按每日_____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二手房交易产生税费共有:

(1) 营业税

(2) 城市建设维护税

(3) 教育费附加

(4) 印花税

(5) 个人所得税

(6) 土地增值税

(7) 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8) 土地使用费

(9) 契税

(10) 产权登记费

(11) 公证费

(12) 其他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外剩余房款的(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乙方逾期付款的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因为如果只是现对订金的这一部分预先支付的话,那么合同中肯定是要有订金支付的数额和方式、地点等,其他的像是二手房的基本信息和剩余的尾款,当然也是可以看双方的实际情况都在合同中写清楚的。在订金合同中,也一定要有支付完毕订金以后双反的责任和义务的条款。


·哪些商品房不可以过户,什么样的商品房不能过户
      哪些商品房不可以过户,什么样的商品房不能过户 一、哪些商品房不可以过户 办理商品房的交易过户手续从法律规定及行政规定来看,都是最简单的,但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导致在实践过程当中商品房的交易过户过程及其复杂。如卖方贷款买房,房产证已办理,但抵押未解除,卖方自己无力一次性清偿银行贷款,...


·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对于租房的人来讲,可能在实际租赁房屋的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纠纷。但是您有没有想过,之所以会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只有了解清楚了原因,我们才能从根本上避免这些纠纷的发生。 一、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一)法律意识单薄,隐形租赁市场活动猖獗 目前,依法进行房屋转...


·房屋租赁最长期限有多长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但是这房屋租赁最长期限有多长呢,房主在租赁期间能不能卖房,如果房主租赁期间卖房怎么办,是否还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这些问题我们会在下文一一告诉您。 一、房屋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


·公证法定继承房产的手续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公证法定继承房产的手续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公证法定继承房产的手续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


·租售同权农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租售同权农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什么是租售同权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农村房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书怎么写?
      农村房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书怎么写?农村房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书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遗赠抚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1、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


·房贷没有还完怎么立遗嘱
      房贷没有还完怎么立遗嘱 一、房贷没有还完怎么立遗嘱 房贷没有支付完毕不影响立遗嘱,因为房屋的产权明确。 立遗嘱人(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号)。 为了______,特请______和______作为见证人,并委托...


·父母不立遗嘱房子怎么办
      父母不立遗嘱房子怎么办?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分割房产。如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按份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 【男女平等】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


·农村房屋折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


·他项权益公司名下房产可以抵押给个人吗?
      现在很多公司出现经济问题只能将房产进行抵押,他项权益公司名下房产可以抵押给个人?公司对于名下房产的抵押不一定需要抵押给其他公司或者银行,也可以抵押给相关个人来获取资金,具体内容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他项权益公司名下房产可以抵押给个人吗公司对于名下房产的抵押不一定需要抵押给其他公司...


·二次续租房屋收中介费吗?
      二次续租房屋收中介费吗? 一、二次续租房屋收中介费吗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出租人与承租人继续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中介不得再收取中介费,中介费只能收取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百二十六条【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