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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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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涉及金属管道的外防腐层、钢管阴极保护系统、管道设备运行、管道位置及高程等的试验检测、抽查结果以及管道使用功能试验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

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有哪些要求?

1、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记录:

(1)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

(2)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3)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4)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5)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2、对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

3、单位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4、验收工作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分别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隐蔽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形成中间验收文件;

(3)单位工程的验收,应在单位工程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对必要的部位进行见证检验。

5、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应有80%合格。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或对试件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应采用钻芯取样,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可按合格验收。

应该说质量的检验如果达到了合格的标准,说明所有的分项工程验收的时候分数都达到了国家的要求。有些组成部分的分数可能达到80分就符合合格的标准了,但也有些组成部分对分值的要求最低也在90分。建筑方一定要注意保存好和整个工程有关的文件,在质量验收的时候说不定随时就会要求出具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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