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

结婚不是买卖,没有什么吃亏不吃亏的。


关于结婚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从上述的资料我们不难看出,新婚姻法在各个方面的解释,新婚姻法女方吃亏吗,我觉得都是平等的。 作为公民的我们,也要时时学着去关注一些在生活中也许不能预见的事情,当然,也有可能在下一个时段,这会对你有巨大的帮助。


·结婚证弄丢了小孩能上户口吗
      可以,结婚证丢失后可以申请补办,且给小孩上户口也可携带出生证明等相关文件前往民政局开具证明,再去派出所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户口管理规范》规定出生登记,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特殊规定除外。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当由其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


·婚姻离婚起诉流程是什么?
      婚姻离婚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婚姻离婚起诉流程是什么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


·在我国如何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撤销不公平的离婚财
      在我国如何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撤销不公平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要满足以下条件:1、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胁迫,指以当事人或其亲人的生命等相威胁等情形。欺诈,是指在离婚时,以欺诈、欺骗的方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或以欺诈的方式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按民诉法规定...


·不服国家赔偿能不能重新申诉
      公安机关如果存在办案失误对正常行为人进行拘留导致对方个人权益受损的话,我们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当然还有其他很多国家办事导致我们个人利益受损的事件,我们都可以要求国家赔偿,但是对于国家赔偿金额可能会存在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现象。那不服国家赔偿能不能重新申诉呢? 不服国家赔偿能不能重...


·对于一方出轨是重婚吗?
      对于一方出轨是重婚吗? 一、对于一方出轨是重婚吗? 出轨不代表着就是重婚; 司法实践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


·分居两年 离婚证据有哪些
      夫妻要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话,在持续分居两年或更长的时间后,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准予离婚。但此时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分居两年,究竟能够证明分居两年离婚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分居两年离婚的证据有哪些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食品安全对于我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情,因为对于我们来说,食品的安全最终就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现在在食品当中的很多添加剂长期下来都是对人体有害的,但是要想完全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也是不太现实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包...


·离婚财产法院手续费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法院手续费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


·离婚时一方的扶助义务是否有规定
      在生活当中,您常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双方在离婚以后,虽然说婚姻关系已经破裂,但是如果真的日后的生活当中遇到了什么困难的话,可能有些人也会想寻求前妻或者是前夫的帮助。也有人认为夫妻关系既然已经解除,那么夫妻双方之间就没有这种互相扶持的义务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时一方的扶助义务...


·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向子女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另一方面,支付抚养费的时间,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现实中支付时间不能一刀切,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么具体来说抚...


·军人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
      军人离婚与普通人离婚是一样的吗?作为特殊的一类群体,关于军人离婚的问题是怎么样的呢?军人离婚是直接去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了吗?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关于军人离婚的注意事项的法律问题。 一、军人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 我国《婚姻法》有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在提出离婚的要求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