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黑龙江省林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人工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2元/㎡,山坡地10元/㎡;2、天然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0元/㎡,山坡地8元/㎡;3、人工未成林林地(含未达到挂果年龄的经济树种),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8元/㎡,山坡地6元/㎡;4、天然未成林林地,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6元/㎡,山坡地5元/㎡;5、经济林林地(包括果园、竹林),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20元/㎡,山坡地16元/㎡;6、特种用途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4倍计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3倍计算。二、如何管理和分配林地补偿费?林地征收补偿费用包括以下3个方面:1、土地补偿费2、安置补助费3、林木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上述三项都是直接补贴给该林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集体经济组织未进行统一安置的,林地被征收所得土地补偿费除依法归集体经济组织的部分外,应当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土地征收补偿项目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实行征地区片综合价补偿标准的,征收单位所发土地补偿费中包含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两项,其中安置补助费占60%、土地补偿费占40%。根据法律以及国家政策的规定,土地补偿费主要支付给被征地农户。以贵州省为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的土地补偿费不得低于80%、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不得超过20%。由此可见,林地征地补偿款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林木青苗费及搬迁农民安置费等。在黑龙江省林地补偿标准中,分了多个级别,根据不同的林地,补偿金额有所区别。如果按平方算的话,基本在每平方5元到12元。农民承包的是集体土地的话,土地补偿费中的一部分还得留给集体。



·出嫁女继承娘家宅基地的行为是否合法
      出嫁女继承娘家宅基地的行为是否合法?出嫁女继承娘家宅基地的行为是是不合法的,因为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继承...


·由于目前商品房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人更愿意选择地理位置和价位都
      由于目前商品房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人更愿意选择地理位置和价位都比较适中的回迁房。随着回迁安置房竣工验收,一批回迁房逐渐上市交易,一系列问题也随之产生。而为了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当事人在购买回迁房之前最要先了解清楚,一般购买回迁房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


·国有企业征地建厂手续是怎样的?
      国有企业征地建厂手续是怎样的?企业为了自身的长远发展,会选择征用一些土地建厂,扩大产业范围。在我国,只要一提到征地,一般情况下就是征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或是村民建设住宅,是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那么,国有企业征地建厂手续有哪些呢?在本文中为你做详细的介绍。一、国有企业征...


·征地拆迁时,只能选择拆迁安置房怎么办?
      征地拆迁时,只能选择拆迁安置房怎么办?起诉或者是进行行政复议,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如果只有一种方式的,被征收人对补偿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福厦高铁石狮征地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福厦高铁石狮征地补偿的流程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什么样的地可以盖鸡棚
      在所在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养殖场,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但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除外)。但是具体养殖场的设立还需要符合《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三十七条 国家支...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不一致如何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不一致如何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不一致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是依据土地承包合同而创设的,且不采纳登记生效主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仅仅是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凭证,并非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因此,土地承包合同与土地...


·农村自留地征地补偿都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农村,耕地地农民来说就是生活的主要来源。自留地是我国农民在正常土地承包以外的,自己耕种的土地。国家在进行土地征收时,这部分土地该怎样进行补偿呢。下面我们就农村自留地征地补偿都有哪些规定,这类事件为您进行解答。关于农村自留地征地补偿是否与承包地一致的问题,需要分两种情况分析,...


·土地使用证可以超多少时间,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可以超多少时间,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的土地大致可以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大类,在获得土地之后应立即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这样才能保证排他性的使用一些面积的土地。不同类型的土地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区别的,土地使用证的使用年限也是有差异的,土地使用证可以超多少时...


·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挂失补办吗?
      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挂失补办吗?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二、异地申领身份证的程序如何?简单来...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地向哪个法院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地向哪个法院申请?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而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二、保全裁定和起诉期限与保全的解除:1、裁定期限: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