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地下方式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在新建的小区基本都配置了地下车库,如果施工方对质量控制不到位,地下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给业主带来损失不说,后期维修也比较麻烦。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就应该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那么,地下方式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地下方式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1、防水混凝土的抗渗压力和抗压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混凝土表面应平整,不得有露筋、峰窝等缺陷;裂缝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水泥砂浆防水层应密实、平整、粘接牢固,不得有空鼓、裂纹、起沙、麻面等缺陷。
4、检查接缝应粘接牢固,不得有脱皮、流淌、鼓泡、露胎、皱折等缺陷。
5、涂层应粘接牢固,不得有脱皮、流淌、鼓泡、露胎、皱折等缺陷;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塑料板防水层应铺设牢固、平整,搭接焊缝严密,不得有焊穿、下垂、绷紧现象。
二、地下工程质量控制过程是怎样的?
1、施工准备控制
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
2、施工过程控制
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来自有关管理者的监控行为。
3、竣工验收控制
它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及有关方面(例如质量文档)的质量进行控制。
三、地下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怎么办?
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后,应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其有关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同时,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2、进行质量问题调研,主要目的是要明确问题的范围、问题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为问题的分析处理提供依据。调查力求全面、准确、客观。
3、在问题调查的基础上进行问题原因分析,正确判断问题原因。事故原因分析是确定事故处理措施方案的基础。正确的处理来源于对问题原因的正确判断。只有对调查提供的充分的调查资料、数据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后,才能由表及里、去伪存真,找出造成事故的真正原因。
4、研究制订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方案的制订以事故原因分析为基础。如果某些事故一时认识不清,而且事故一时不致产生严重的恶化,可以继续进行调查、观测,以便掌握更充分的资料数据,做进一步分析,找出原因,以利制订方案。
综上所述,施工方在修建地下车库的时候,应该依据地下方式工程质量要求操作,对防水工程做到位,保障防水材料质量过硬。同时,也应该加强人员安全意识培训,防止在地下施工的时候出现意外事故。施工每结束一个环节,就要组织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辞退员工补偿按工资算奖金包括在内吗
      辞退员工补偿按工资算奖金包括在内吗?包括在内的;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经济补偿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一、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发放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劳动合同到期怎样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怎样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格式的内容?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格式的内容有哪些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编号: 被通知人: 所属部门: 因下列第__1__项原因,根据《》及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本单位决定从_年_月_日起解除或终止与您的劳动合同关系: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不能胜...


·劳动合同能约定违约金么
      劳动合同能约定违约金么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不过,《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


·建筑企业加班双倍工资规定是什么?
      建筑企业加班双倍工资规定是什么?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


·土方工程监理细则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土方工程监理细则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工程简况及特点 1、工程名称 2、建筑面积 3、工程造价 4、质量要求 5、计划工期 6、建设单位 7、勘察单位 8、设计单位 9、施工单位 10、土方工程特点 二、编制依据 1、建设工期相关法律、法规。 2、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工伤认定跟评残有直接关系吗,两者有什么区别?
      职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意外事件的时候,可能会导致工伤的出现,如果工伤不严重的话,那么直接认定工伤然后通过工伤保险来对相关的员工进行赔偿便可以了,但是如果致残的话,那么就比较的麻烦了,而且也有人认为工伤和评残有着直接的关系,那么工伤认定跟评残有直接关系吗,两者有什么区别? ...


·道路工程质保期规定是多久
      道路工程质保期规定是多久一、 道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我国法律规定,公路工程必须实行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市场一般参考交通部《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执行,缺陷责任期为2年,缺陷责任期完成后进入保修期,规定为5年。有关依据你可以在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范本》中找到,我把规...


·劳动仲裁裁决哪里申请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哪里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


·工伤公司不管应该如何办
      工伤公司不管应该如何办 员工负伤,如果是归属于工伤事故的,用人公司不以员工申请办理工伤申请的,员工或是其家属能够 在一年以内带上相关资料到本地的个人社保单位申请办理工伤申请。能够 参照下列作法: 1、向人力资源局劳动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办理工伤申请,企业必须在安全事故产生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