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苏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有什么规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江苏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有什么规定?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四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三)非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零点五倍至两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四)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五)重婚生育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六倍至九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我国对社会抚养费的相关规定

《人口与计生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未做统一规定,只是授权国务院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办法》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各地所辖市、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平衡的实际,以及每一区域内的居民实际收入水平存在差异的实际,各省生育政策有所不同,各省认定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行为不完全一致的实际,不宜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倍数和征收数额实行统一标准。所以,《办法》只对社会抚养费的计征标准作了原则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的计算,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对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有下列严重情节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人,按较高的倍数征收:

(1)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其具体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2)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报告,超过一年的,按照总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其中超过三年未主动报告或者经举报查实的,按总收入的五至六倍征收;

(3)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土地被纳入征地规划后,违法多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4)在违法生育前后藏匿、转移财产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5)拒不缴纳终止妊娠保证金,又拒不终止妊娠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6)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二至六倍标准内酌情决定计征倍数。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以上规定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具体标准。

总的来说,江苏省政府在国家规定下强制向超生的家庭收取社会抚养费并不是谁想让超生家庭的负担加重,而是出于对国家和社会总体利益的保护而做出的选择。如果对社会抚养费有疑问的可以在线咨询。


·事实重婚判定依据有哪些?
      事实重婚判定依据有哪些?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


·妇女怀孕期间能否羁押?
      正常情况怀孕的妇女是可以不刑事拘留而采取取保候审的,但是前提是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若是怀孕的人涉嫌的是故意杀人罪,谁敢保证采取取保候审时她不会再犯,所以具体还是要看所犯罪行的性质。1、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有明确规定,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拘留。2...


·离婚时一方了转移财产该怎么做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因为会涉及到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处理,然而有些人为了给自己争取更多的财产,就转移、隐瞒了本该进行分割的夫妻财产,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对方发现离婚时一方了转移财产的话应该要怎么做才好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时一方了转移财产该怎么做 《婚姻法》及相关司...


·协议离婚共同抚养权的可能性存在么
      在现在这个社会,家庭离婚越来越常见,但是家庭离婚往往牵扯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按理来说,父母双方都有对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对于离婚的家庭而言还是需要划分清楚抚养权的。不过也有些家长双方都不愿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最后协商决定共同抚养的,协议离婚共同抚养权这种情况存在可能性么,下面还请看...


·国家赔偿宣判无罪的条件是什么
      国家赔偿指的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损害了公民的权益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会存在着这样的现象,那就是公民没有犯罪,却因审判活动中的过错导致公民承担了刑罚,这就是宣判无罪。那么,国家赔偿宣判无罪的条件是什么呢?我们将为您作出具体介绍。 一、刑事国家赔偿的范围是如何...


·离婚两年后争夺抚养权是否可以
      孩子的抚养是一个长期的漫长的过程,所以在生活当中,其实很多夫妻离婚以后,虽然说当时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但是在以后的生活当中,可能当事人也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想要重新争取回孩子的抚养权。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情况就是离婚两年后争夺抚养权是否可以? 一、离婚两年后争夺抚...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也就是诉讼离婚的另一种说法,实践中不少夫妻会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那么您知道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吗?相信很多人在这方面都是很陌生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


·婚内被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婚内被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一、婚内被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被对方家暴的证据。 3、住房证据材料 产权证、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4、子女状况 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


·一、自诉重婚罪能得赔偿吗?
      一、自诉重婚罪能得赔偿吗?夫妻一方以一方重婚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不成,应准予离婚,原告要求赔偿的,法院应采纳,至于具体赔偿多少,还是要看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及法官的裁量。重婚罪是自诉案件,需要夫妻一方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不会受理,重婚罪的量刑标准为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


·对于离婚男方如何争取两岁孩子抚养权
      对于离婚男方如何争取两岁孩子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


·一、离婚少出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
      一、离婚少出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