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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内男方不履行抚养责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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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孩子的抚养权,是与身份关系直接相关的一种权利,故而不管婚姻关系是否存续,夫妻双方都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履行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都会按照既定的规定,履行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义务,若在婚内男方不履行抚养责任怎么办?
一、婚姻中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虽然你们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协商不好,你和孩子可共同起诉他履行法定义务,你可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代孩子进行诉讼活动。父母不扶养孩子,孩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由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离婚孩子抚养权分配原则是什么?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就需要按照既定的法律的规定,在书写诉状之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般来说,婚内的抚养费纠纷是比较罕见的,请求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情形一般是在离婚后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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