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煤矿工伤赔偿最新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煤矿工伤赔偿最新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6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二、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7个月)

(二)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为:五级55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48个月,7级41个月,8级34个月,9级27个月,10级20个月。

职工被确认为职业病的,加发50%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破产、关闭、解散和注销企业被鉴定为1—4级的工伤职工以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仍按原标准继续发放。所需资金,原企业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保的,预留至当地平均期望寿命(其中,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未满18周岁的,预留至年满18周岁),在资产清算时一次性拨付给经办机构。被鉴定为5—10级的,按规定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所需资金在资产清算时一次性拨付。

对已破产、关闭、解散和注销企业的1—4级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各地可参照本条前款的规定筹集资金,由经办机构单独列帐管理,参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保障其工伤待遇。资金筹集办法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在这里首先我们给您介绍的是煤矿工伤赔偿一至十级的赔偿标准。在进行工伤赔偿的时候需要进行一个伤残等级的鉴定,然后根据这个具体的等级来进行赔偿。当然,其中最主要的项目就是一次性工伤补助金。


·如果被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要求理赔可以吗?
      如果被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要求理赔可以吗?如果是仲裁诉求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但是因为不能调解,所以 不能恢复劳动关系。那么,是可以要求理赔的。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关于理赔的相关内容,帮助大家了解。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49条赋予了用人单位针对六种法定情形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辞退员工要一次性发完工资是否有法律上的要求
      一,辞退员工要一次性发完工资是否有法律上的要求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应当在办理工作交接时一次性结清。《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


·口头辞退员工工资停发应该怎么办
      口头辞退员工工资停发应该怎么办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公司想辞退员工,采用停发工资的手段,欲迫使员工自行离开,是违法的。非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因为经营困难经与工会协商,职工本月工资未在下月发放的,属于无故拖欠,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根据我国的建筑法和安全法制定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的环境,防护用品,操作行为的正确性等等做了一定的规定,其极大程度上保障了员工的人生安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内容有哪些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


·保险误工费软组织挫伤怎么理赔?
      保险误工费软组织挫伤怎么理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


·公司倒闭工资该怎样拿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公司倒闭后故意不发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工会寻求救济。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


·多久可以做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遭受了损害的,此时不是必然就会属于工伤事故,还需要作出相应的认定才行,确定构成工伤的话,那么之后才会享受到工伤待遇。不过一般受伤了之后多久可以做工伤认定呢?可能很多人搞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疑惑吧。 一、多久可以做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


·工商银行提前还贷利息怎么算
      工商银行提前还贷利息怎么算一、工商银行提前还贷利息怎么算?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提前还贷是需要按照实际的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的。 计算方法工具说明 1、计算商业贷款选择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的还...


·受伤住院误工费是怎么赔偿的?
      受伤住院误工费是怎么赔偿的?按照工资来进行赔偿;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1、固定收入,是指在...


·拖欠工资可以随时离职要老板签字吗
      公司长期拖欠员工工资,属于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法律规定,员工可以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不能立即辞职走人,是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到公司,而且需要相关部门领导签字。按劳动法律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况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离职:1、公司根本没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公司...


·事实劳动关系的形成如何判定
      在我国经济等各个方面发展十分迅速的今天,人们也更加注重自身权益的维护,人们一般会和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在其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形成劳动关系对雇主会有更大的约束,也能够更好的维护职工权益,那么事实劳动关系的形成如何确认呢?我们来介绍下。 一、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