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价格欺诈怎么判定违法性质?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价格欺诈怎么判定违法性质?

我们在消费场所进行正常的消费并且结账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账单与实际看到的商品价格不一样的,那我们就有可能遇到了商家对我们进行价格欺诈的现象,这种情况下商家就已经违反了关于商品价格和侵犯消费者的相关法律。那么,价格欺诈怎么判定违法性质?

一、价格欺诈怎么判定违法性质?

通常情况下,价格欺诈中的经营者包括从事消费品零售业务的贸易公司或者通过商场等进行产品零售的生产型企业、贸易公司等,因此,“价格欺诈行为”的了解对于贸易公司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可知,目前主要有如下十三种标价行为或价格手段会被认定为价格欺诈:

1、虚假标价。

即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如某商品标价签上标明产地是国外,而实际产地是中国某个地区。

2、两套价格。

即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

3、欺骗性标价。

即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

4、模糊标价和虚夸标价。

即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如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以“全市最低价”、“所有商品价格低于同行”等文字进行宣传,而实际上其商品价格多数高于其他商家。

5、虚假折价。

即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如以“全场五折”类似的字眼宣传,但实际上只有某些商品打折,或者实际标价与原价相差很大。

6、对处理品不标价。

即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7、不如实披露赠品情况。

即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如买一赠一或买二赠一类似的宣传时,其赠品却与原来的产品不一致,质量或数量存在缩水,或者但不少商家故意模糊所送商品的品名、数量,甚至以假冒伪劣商品充当赠品。

8、隐蔽价格附加条件。

即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

9、虚构原价。

即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如商店降价销售品牌服装,虚构原价上千元,现价才几百元,价格明明没有降,却故意虚构原价,打出降价的招牌。

10、不履行价格承诺。

即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的,却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

11、虚构比较价格。

即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12、价质不符。

即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

13、谎称“政府定价”。

即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实际上市场上绝大多数商品已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小部分被列入政府管理范围,标价签上的“市物价检查所监制”等字样,仅表明物价部门负责对其标价形式进行监管,而不表示政府机构参与定价。

经营者如有上述价格欺诈行为的,需要承担如下诸多法律责任:如:

1、行政责任: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侵权责任:

除了受到价格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之外,还有可能被消费者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起诉和要求“退一赔一”的索赔,而且如果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损害竞争对手利益的,其他经营者甚至可以追究不正当竞争方面的民事责任。

如果商家通过在价格上“做手脚”就会直接侵犯消费者购买商品对等价值的权利,进一步说也会危害到商家自身的经营信誉,所以我们建议所有商家要诚信经营拒绝这类的违法行为。


·打架轻伤二级怎么判对方不谅解应该怎样处罚
      打架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行凶者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如果双方未能达成谅解协调,法院会依法判决。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代销被判假冒伪劣产品应该怎么申诉
      代销被判假冒伪劣产品应该怎么申诉?1、在收到淘宝店铺被投诉假冒伪劣产品的信息后,点击可以进入后台申诉页面查看和进行申诉.2、一般这种被投诉假冒伪劣产品的都是厂家那边或者厂家委托第三方管理公司投诉你的,你申诉后可以看到投诉对方留下的电话一些信息,你申诉基本是没有用的,无论对方以什么...


·抢劫学生一百多块钱判几年
      该行为构成抢劫罪。具体量刑是:《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


·从开庭后判决书下达时间是多久
      从开庭后判决书下达时间是多久1、法律对开庭后多久下判决没有规定,法律只对立案后多久下判决有相关的规定;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


·非法持有四十多克判几年
      要看具体情况。非法持有毒品罪的量刑要看毒品的种类,不同毒品量刑标准不一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


·判决前羁押的一日抵一日吗?
      判决前羁押的一日抵一日吗?判决前羁押的一日抵一日,这是对于最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折抵情形。具体规定如下:《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1、饮酒驾车 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


·吸毒有前科一般判几年
      最近几年,演员、歌手等公众人物、留学生因为吸毒被抓或者吸毒过量死亡的新闻屡见不鲜,人民群众在围观的同时,可能会发现,不同的人员在吸毒被抓后,被采取的措施是有差异的,有的拘留几天就放了,有的却被判刑进监狱,不禁让人疑问,这是因为司法不公,还是另有因素?其实这是因为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


·醉酒驾驶撞死人怎么判?
      在我国无论任何情况,只要是因为行为人自身的原因导致他人死亡的,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今天,我们就为您讲讲有关醉驾致人死亡的相关问题,虽然,行为是在酒精的麻痹下进行,但是也是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那么,醉酒驾驶撞死人怎么判? 酒驾撞死人怎么判,酒后驾驶撞死人的量刑标准 酒后驾车发生交...


·民事纠纷开庭后多长时间判决?
      民事纠纷开庭后多长时间判决?民事纠纷开庭后几个月的时间判决,因为我们国家关于民事方面的审判是有一个具体的审判日期的,基本上都是需要在6个月之内来审理完毕,当然存在着一些特殊的情况的话,经过本院的院长的批准之后,可以再次的进行一个延长。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


·关押最长多久才能判决?
       一、关押最长多久才能判决? 一般的刑事案件四五个月就可以判决,案情复杂的可达一年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三个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与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