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昌平回迁房出售需要了解什么流程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北京昌平回迁房出售需要了解什么流程
遇到此类法律问题,首先应该详细描述案情电话咨询一下律师,让其帮您分析一下案件案情。然后再结合案情和律师谈妥代理费,一般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财产标的额的一定比例分段收取,各地标准不一。
律师代理权限分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
一般代理一般代理主要是指不涉及处分被代理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比如代理委托人起诉、应诉、参加法庭调查、调解、开庭,提供有关证据和代为陈述以及发表辩论意见等。特别代理特别授权代理主要是指代理人享有处分委托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比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以及提起反诉或上诉等。这些都属于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的代理行为,其法律后果由授权委托人承担。特别授权代理律师的权限更大些。您可以根据您对律师的判断,自主选择一般代理或特别授权代理
二、回迁房的概念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提出的住房标准,两居为56平方米,三居为80平方米等,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规定早已不适应市场的发展,所以这个标准已不再执行。对于危改回迁房屋,按照原住房面积标准进行安置。如果回迁房的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同的,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扣除工龄、调节因素、教师优惠等因素计算。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房改成本价计算,不再扣除工龄等因素。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出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购买。对于人均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按照人均建筑面积5平方米标准进行安置。因为这类知识所牵扯到的法律毕竟有一定的专业性要求,在这一方面,我们本站的律师就可以为您做出较好的建议,所以,您可以适当地考虑清楚。



·按揭房赠与合同是怎样的
      按揭房赠与合同是怎样的?如何写按揭房赠与合同? 拥有一套房产是现在很多人奋斗的目标,按揭买房是现在很多人购房的选择,一些时候就会出现想将房产赠与子女等问题,那么按揭房能增与他人么?当想要将按揭房赠与他人时需要哪些法律过程呢?按揭房赠与合同该如何制定?为您介绍。 一、按揭房 ...


·房屋租赁违约赔偿诉讼时效
      房屋在租赁时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当事人违约的话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房屋租赁违约赔偿诉讼时效相关问题,请继续往下阅读哦。 一、房屋租赁违约赔偿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


·四川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内容是什么
      四川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内容是什么 四川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房产税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和工矿区内征收。具体征税范围,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批准的城镇近期规划确定。 第三条 房产...


·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的离婚房产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


·年租房子需要提供那些证件
      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须交验下列证件(必要时须经公证)。(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所有权证件,临时建筑应有《临时建筑许可证》;(三)共有房屋出租,应有共有人同意出租凭证;(四)租赁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书,委托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五)外来人口必须交验计划生育证...


·个人房屋出租合同可以怎么写
      随着租房的人越来越多,不可否认在这方面产生纠纷的可能性也在逐渐增大。而有的出租人或承租人为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可能会要求实际签订房屋出租合同。那这个个人房屋出租合同的内容可以怎么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个人房屋出租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免收房屋买卖营业税有哪些情形
      房屋买卖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实践中有些情况下是可以免征房屋营业税的,那么这些情形究竟包括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买卖营业税怎么收 ...


·购房合同违约金的约定标准是多少
      购房合同违约金的约定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


·父母房产房产继承人顺序是什么?
      父母房产房产继承人顺序是什么父母房产继承法房产继承人顺序是什么?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27条,将继承人分为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


·新婚姻法 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谈到房产问题,无疑是涉及到离婚案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则在离婚时应当采取均等分割的原则,但根据司法实践,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是比较难以界定的。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呢? 一、房产在离婚时如何...


·在进行房产抵押或者出售二手房的情况下,往往需要对房产价值做出
      在进行房产抵押或者出售二手房的情况下,往往需要对房产价值做出相应的评估,这样才能确定最终给予多少的贷款。那一般进行房产评估需要多长时间呢?而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究竟在哪些情况下才需要对房产进行评估?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产评估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需要3-7天的时间,特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