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今天这篇文章针对的问题就是离婚后一定要给抚养费的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今天这篇文章针对的问题就是离婚后一定要给抚养费的吗?当代的婚姻问题层出不穷,离婚率一年比一年高。父母离婚后,家庭破碎,对孩子的影响重大,尤其是心灵上的打击。但物质上的保障或许能从一定程度上减轻单亲家庭的窘境,离婚后是否要给抚养费呢?下面我们来看看法律上关于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 。一、离婚后一定要给抚养费根据《婚姻法》规定:(一)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二)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三)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四)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算?
(一)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三)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四)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五)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抚养费的分配按具体情况来,不过,孩子满十八周岁之后,父母就没有义务给孩子抚养费了,因为孩子已经基本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有一点很重要,即使父母给孩子再多的抚养费,也不如给孩子关心和爱,陪伴孩子成长。



·离婚时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夫妻离婚解除的仅仅是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但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就解除了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这是一种建立的血缘之上的关系,法律规定是不能够解除的。因此对于离婚夫妻而言,就需要同时对小孩的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那一般离婚时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时双...


·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间要多久
      要是婚姻中的一方或双方是受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关系,则这样的婚姻会被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不过要想撤销这样的婚姻,还需要有权利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那么实践中申请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间要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间要多久 《婚姻法》第11条规定:“受胁迫的...


·婚前签订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否合法?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一来,相比较与以前父母之命,媒妁之约来说结婚率提高了很多,当然,相对应的,离婚率也提高了很多。自由恋爱,往往夫妻直接在婚前会有一个婚前的协议,协议之后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问题,或者是一些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么婚前签订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否合法? 一、婚前签订孩子...


·尚未办理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夫妻财产吗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夫妻都是在离婚的情况下,才会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而此时也仅仅只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分割,若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话,那在离婚的时候也是不可以进行分割的。那要是夫妻尚未办理离婚,此时可以要求分割夫妻财产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尚未办理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夫妻财...


·由于我国并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
      由于我国并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因而现实中夫妻如果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则需要按照规定办理了手续之后才行,否则双方之间仍旧是按照夫妻关系进行处理。而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涉及到的离婚手续不同。那其中起诉离婚需要办些什么手续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起诉离婚开庭完二次起诉起诉书怎么写?
      我们在生活能遇到很多离婚的夫妇,我国的离婚率在不断的上升,这就导致了离婚问题变得越来越多,我国的婚姻法在不断的完善和修改因此在离婚的时候要及时的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一般在离婚的时候需要书写离婚诉状书,那起诉离婚开庭完二次起诉起诉书怎么写?下面就详细介绍。 第二次起诉离婚诉状 离...


·继父母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继父母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据有哪些?法律不仅规定了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还规定了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义务。但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继父母都愿意承担起抚养继子女的义务的,因此,如何对双方的抚养关系进行认定就尤为重要了。那继父母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据有哪些?下面,我们和您一起通过以下文章...


·婚前协议书怎么写、婚前协议用公证吗
      随着人们经济收入的增加,很多人在尚未结婚之前就已经有了较多的财富,当然自己自然也不希望这部分财富因为与他人结婚,就变成了共同所有的。因此往往会选择在结婚之前签订婚前协议,就各自的财产做出明确的约定。那一般婚前协议用公证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协议书怎么写 要想公证...


·一方离婚起诉多久可以判离
      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最终也是有可能会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而此时是否能离婚要看法官最后作出的判决是怎样的,经过审理之后才会对案件作出判决。那一般离婚起诉多久可以判离呢?请一起在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一方离婚起诉多久可以判离 即使提出诉...


·什么叫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什么叫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1、一般情况下为特殊主体,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亦可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而成为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主体。 2、过失,一般是因为疏忽大意、工作马虎、玩...


·男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价值观也在不断的变化,离婚率也越来越高。离婚涉及到的争论最多的就是财产的分割,离了婚双方都想更多的占有之前的共同财产。男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也是您考虑比较多的,如果男方在婚姻维系期间,存在过错的行为导致离婚,那么,财产的分配也将会倾向于女方,具体怎么分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