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现了装修纠纷应该如何解决呢?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现了装修纠纷应该如何解决呢?双方到底谁需要负责任?针对这个问题,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对此问题进行解答。那么,我们将在下文对“租赁合同到期存在纠纷,装修纠纷怎么处理?”这一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一、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的装修费用处理问题:
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的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如果合同对房屋出租后的用途有明确约定,装修是一种必需,且装修时出租方既不阻拦,也未在合同期内提出异议,应视为对承租方装修行为的同意或默许。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添附,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的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4、承租的店面房经过装修,装修物的所有权归承租方,而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出租方,两者可以辨别,但已连为一体,不可分割。若强行将装修物拆除,则会造成财产上的损失。可见装修物的性质系民法理论中的附合,系添附行为的一种,即将不同所有人的物紧密结合起来,成为一个新物。其特点在于所有人的物虽可区分,但难以分离。
5、装修系动产附合于不动产之上,按照民法主物所有人取得从物的原则,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装修物的所有权应由不动产人即出租人取得。然而确定添附物归属后,必然会产生受益一方对受损一方的经济补偿问题。
6、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补偿应满足两个前提:一、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装修行为明确表示同意,或者知悉而未表示反对;二、房屋因装修而增值,且在租赁关系结束后,仍然存在。出租方取得装修物的所有权,应当补偿承租方所支出的装修费用,但不应超出房屋增值的部分。
7、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侧重强调承租人有保持租赁物原状的义务,目的在保障出租人的利益,但对承租人的费用返还请求该条并无规定。本着最大限度发挥装修物价值的原则及公平原则,对装修物补偿的问题,应当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规定执行。
装修纠纷怎么处理?”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根据相关法律法条,可以结合自己的世纪情况进行权益的维护。在装修纠纷中明确双方的情况,再进行维权。希望以上答案对您有所帮助。



·房子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房子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一、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违约行为: 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


·房屋转租注意的事项是什么,转租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转租根据原房东是否同意,分为了责任转租和承诺转租,不同的情况下,当事人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是不同的。而在进行房屋转租的时候,也有一些地方需要注意。到底房屋转租注意的事项是什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转租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


·网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网签合同是现在购房者与售房者之间签订买卖合同的一种新的形式。很多人对于网签合同根本不了解,就盲目的签订合同,因此带来的麻烦也不少。那么,网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今天,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的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有了预售证,则通...


·部分继承人私自过户房屋遗产应该怎么起诉
      部分继承人私自过户房屋遗产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


·儿女名下房产离婚夫妻可以分割吗
       现实中,很多父母买了房,会将房产登记在儿女的名下,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就成了问题。那么,儿女名下房产离婚夫妻可以分割吗?离婚案件,确定了子女的抚养权,就要确定子女的抚养费,那么子女抚养费该如何支付?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儿女名下房产夫妻离婚能分割吗 房产证登记的...


·北京自住商品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北京自住商品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虽然近年来房价略有下降,但是,买房依然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特别是一二线的城市,买房行动更是难上加难。分期贷款为我们减轻了些买房压力,像北京的自住商品房的出现更是在我们买房的路上帮了大忙,本文里,我们就给你讲讲北京自住商品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简单来...


·房屋买卖双方各应负担税费比例
      房屋买卖双方各应负担税费比例 营业税(满二年可以免征或者差额征收) 个税(1个点征收,或者差额的20%征收) 契税(根据房子面积1-3个点征收,二套房是无论怎么样都是3个点) 贷款评估费(评估价的0.3个点,如果不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可以免征) 工本费(2000元左右) 以上的...


·购买二手房要怎样约定付款方式
      购买二手房要怎样约定付款方式 1、房款的金额要写清楚。2、付款方式该如何?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几次?每次付款是什么时间?这与购房者自己的资金流转是否有冲突?避免向售房者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3、购房者如需按揭贷款,在合同中是否已经注明?这里需要提醒购房者,要先了解贷款银行的操作程...


·新买的房子要多久才能卖
      新买的房子要多久才能卖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买了房子,无论何时都可转售,由于受手续、税费等影响,其中的代价和难易程度差距甚远。1、房产局备案之后,房产局备案后转手,手续麻烦,这时交易,不光需交税才能过户,如不满5年过户,会增加惩罚性税收,使税费翻一倍,如房贷已批,还得将贷款还清才可...


·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


·一、房屋买卖协议已签不过户行吗?
      一、房屋买卖协议已签不过户行吗? 二手房买卖暂不过户签协议可以的,保险起见是可以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公正的,但是在办理出来房产证之前,该房屋还是属于原业主所有。 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