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解除补偿年限怎么计算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不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合同解除补偿年限怎么计算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不同,经济补偿金年限计算不同:1、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辞职。且仅仅社保缴费基数有误时,不支持经济补偿金(按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委内部文件);2、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且损害劳动者权益”为由辞职的;3、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合同无效理由辞职的;4、以“拖欠工资”或“拖欠加班工资”为由提出辞职的;5、以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条件辞职的;6、以用人单位有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为由辞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当然是《劳动合同法》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也就是说,上述“4、5、6”的情况下,08年前与08年后的法律均支持经济补偿金,而上述“1、2、3”的情况下,只有《劳动合同法》支持经济补偿金,因而只能从08年后起算。另外,如果劳动者在辞职信中未写明上述理由,那么即使用人单位确实存在上述违法情形,一般劳动争议仲裁委也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但在拖欠工资、强迫劳动等恶劣情形下,法院有可能支持。二、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吗1、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现行的规定是:当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进行补偿,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而对于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合同并没有是否给予经济补偿的明确规定,一般以双方协商的结果为准。2、过失性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合同的解除是由劳动者的过失行为所致,故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3、非过失性辞退的三种解除属于法定特例,除了必须按服务1年给予1个月的经济补偿和必须提前30天通知外,各有特殊规定。“不能胜任工作”类的,必须经过培训或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时,才能解除合同;“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新安排的工作”才能解除合同,还必须支付不少于本人6个月的工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来的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不能就更改合同达成一致”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这种情况的经济补偿不以12个月的工资为限。需要考虑到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但现实中因为具体的情况不同,也就导致不同情况下实际计算补偿年限是不一样的。上文中我们为您作出了介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如果因此跟用人单位产生了争议,也是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的。



·一、淮北社保局工伤待遇是什么?
      一、淮北社保局工伤待遇是什么?淮北社保局工伤待遇是: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等...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工作的保障和心理上的安慰,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工作的保障和心理上的安慰,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目前,我国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由它们的名称可知,每种合同订立的期限是不同的。那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短时间是多久?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


·一、协议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条文怎么理解?
      一、协议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条文怎么理解?依照我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我国《劳动法》第 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从该条立法来看,并未规定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厂里不签劳动合同要如何处理
      厂里不签劳动合同要如何处理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不愿意对工人承担应有的责任,不愿意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2、如果用人单位有工会组织,...


·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到哪里鉴定?
      劳动者在遭受工伤事故后,如果伤害程度较严重,造成劳动者身体残疾,或者对正常工作和劳动造成影响的,劳动者可以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结果也是后续进行康复治疗和申请工伤赔偿的重要依据,那么,工伤鉴定到哪里鉴定呢? 一、申请工伤鉴定在哪里进行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


·续签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续签有什么规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旦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续签劳动合同。那我国劳动法中有关续签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就将为您解答! 1、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用人...


·退休劳动关系终止合同是否有补偿金
      在我国,目前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如果到了法定退休年龄,退休者对劳动合同的终止问题心存疑虑。随之一系列问题也就浮出水面。那么,退休劳动关系终止合同是否有补偿金,下面的我们与您一一分析,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而签订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而签订的协议书,一般的劳动合同都是有年限规定的。如果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进行赔偿的,下面您就跟网站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吧。 一、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1、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现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工资贷款怎么贷? 工资贷款能贷多少? 1、个人工资贷款是指按借款人月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其个人工资收入作为还款...


·一、甘肃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概念是什么?
      一、甘肃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概念是什么? 概念是:残情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员定期进行复查。工伤致残人员若要求进行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应随时给予鉴定。工伤鉴定是指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


·劳动合同不续签怎么补偿
      劳动合同不续签怎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