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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行政拘留能提前释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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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行政拘留的期限只是在我们这些置身事外的局外人看来不算长,可是对于家属和当事人来说,可能拘留在看守所当中哪怕是一天甚至都有一种度日如年的感觉。所以当事人可能在被行政拘留以后在看守所当中也各种积极表现,寄希望于说不定有可能还将自己提前释放的。那么,在我国行政拘留能提前释放吗?
一、在我国行政拘留能提前释放吗?
只有司法拘留有提前释放的规定,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行政拘留)是没有提前释放的法律规定的;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可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的期限也作了严格的限制。
二、行政拘留期满了会不会再继续拘留?
不会行政拘留期满放人的,拘留所应该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被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拘留所执行。对于 拘留期满的被拘留人,拘留所应该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条 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三)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现场行政强制措施性质拘留的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拘留审查的人,以及被依法决定、判处驱逐出境或者被依法决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人,可以在拘留所拘押。第六十四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停止执行拘留的,或者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拘留所应当核实其身份,查验有关法律文书,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行政拘留是不可能被提前释放的,就算当事人在被行政拘留的期间有着非常好的认错态度,也不存在有可能被提前释放的这种情况,提前释放的情况大多数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这部分人来说的。很多人都是做出一些法律上所不允许的事情付出相关代价的时候才开始后悔,可后悔认错也不能抵消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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