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连带债务担保条款的规定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连带债务担保条款的规定是怎样的?

将不在现实生活当中往往有很多债务都是需要进行担保的,因为担保的债务,对于债权人来说可能更有保障。当然,实际上连带债务担保的话,需要签订一个年代责任担保协议书里面会有一些条款,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连带债务担保条款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连带责任担保条款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通常在写连带责任担保协议书的时候,要理清楚担保人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写清楚相应的条款,在此我们不一一列出,请您阅读下文中的连带责任担保协议书,相关的条款我们已经为您写在其中。

二、连带责任担保协议书

连带责任担保协议书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期限

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二)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________%,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四)担保

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5、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6、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9、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五)乙方权利、义务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2、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3、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4、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1)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2)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4)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七)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2)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八)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十)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告诉您,既然是连带债务的担保,那么在担保协议当中肯定是要写清楚具体的担保责任的范围也就是一些具体的条款等。除此之外就是基本的协议书的格式问题,包括日期和签字。


·讨债时要注意什么问题,讨债有哪些
      讨债时要注意什么问题,讨债有哪些手段?债权人的讨债的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好讨债的细节,这样讨债成功的几率才更大。而在讨债的过程中,债权人也是有一些问题是需要格外注意的。那到底债权人讨债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讨债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根据现行法律规...


·分手后同居期间债务怎么处理
      ?虽然男女共同生活在了一起,而对外也是以夫妻名义示人,但毕竟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那此时就不能认定为合法的夫妻。而在同居关系下双方分手之后,也会涉及到对同居期间财产、债务的一个分割处理。那么此时同居期间债务怎么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同居期间和婚姻存续期间不一样,不存在...


·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
      1、延迟履行债务利息的算法在《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延迟履行利息计算的司法解释》中有着相关的解释。总结来看延迟履行债务利息的算法是要按照时间来划分的,如果债务是在2014年8月1日之前并且债务人进行了债务的延后偿还的申请或者直接没有偿还的想法由债权人将债务人向当地的人民...


·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者债权债务关系,而签署合同是最为常见的一
      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者债权债务关系,而签署合同是最为常见的一类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这也是我国私法意思自治原则所决定的。当公民通过一定的方式取得方房屋的所有权后,为了获取经济利益,房屋的所有人会将房屋进行买卖,在买卖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之后,房屋买卖的行...


·新刑法对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生产、销售假药罪罚款怎么罚?
      生产、销售假药罪罚款怎么罚?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罚款怎么罚? 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之后并不会责令犯罪分子支付罚款,而是需要支付罚金。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企业应该怎样追收债务 如何通过诉讼追收债务
      企业应该怎样追收债务 如何通过诉讼追收债务个人之间的借款会产生个人债务,而与个人相对的企业也少不了会有各种债务的产生。作为债权方,有债务就要及时向债务方追收,避免过了诉讼时效。而企业应该怎样追收债务呢?如果不得已而需要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追收,作为企业如何通过诉讼追收债务?对于这些问...


·债务人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清偿
      债务人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清偿在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中,抵押担保包括债务人抵押以及第三担保人抵押,如果这两种抵押同时出现,该如何怎么清偿?债务人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是什么?让我们和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债务人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清偿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


·股东向公司无偿借款合同的基本内容?
      股东向公司无偿借款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股东向公司无偿借款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因 ,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是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是什么?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款。这既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在国有企业、公司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挪用该企业、公司的财物,属于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


·法律规定企业间借款可以吗 一、企业间借款可以吗?
      法律规定企业间借款可以吗 一、企业间借款可以吗? 可以相互借款,但限于生产、经营需要。 我国司法对企业之间互相借款行为支持的情况限于“为生产、经营需要”,所以企业之间是可以相互借款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法人之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