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请问离婚诉讼辩论技巧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请问离婚诉讼辩论技巧有哪些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录,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要“有立”“有破”。

(一)如何就“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进行辩论

针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发表辩论意见,一般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五大方面来阐述自己的观点。也就是说,原、被告一方,要站在自己的角度,结合案件事实,针对以上五个方面围绕自己的主张进行离婚诉讼辩论技巧。

1、婚姻基础方面,主要指双方是否自由恋爱以及恋爱接触的时间长短,双方恋爱期间的感情如何等方面进行辩论。

2、婚后感情方面,主要指结婚以后,双方夫妻的感情生活如何,是不是经常吵架,甚至发生激烈冲突等情况。

3、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主要指造成现在夫妻之间存在矛盾或裂痕的原因是什么,是由于第三者的介入,还是双方人生观念不同,或是性格的严重不合导致的。

4、夫妻关系的现状,主要指夫妻关系现在情况如何,是否分居,是否依然同居一室,同吃同住等。

5、有无和好的可能,是指导致夫妻之间产生分歧的矛盾是不是可以调和,是不是可以通过一定的努力挽回夫妻感情,使夫妻重归于好。

注意:谁是过错方,一般在离婚案件中也是一个争议焦点。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照顾无过错方。离婚案件中,常见的过错有婚姻不忠实行为、家庭暴力、恶习三种。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是无过错方而对对方有过错,在财产分割甚至子女抚养方面,都可能会居于一定的优势。

二、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确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夫妻同居义务且难以治愈的;

6、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而难以共同生活的。

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又久治不愈的;离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8、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9、因感情不和,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0、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其违法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13、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无法再继续生活下去,同时调节无效,不能协议离婚,就会到法律规定的地点进行离婚诉讼,那么想要在离婚中获得更多的可以,离婚诉讼辩论技巧就会很重要。以上就是我们的解答,欢迎您前来阅读。


·只有一本结婚证可以离婚吗
      只有一本结婚证可以离婚吗夫妻如果仅仅只有一本结婚证,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不过,最终是否能解除婚姻关系,还要看是否符合我国规定的离婚条件。法规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


·老婆要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老婆要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老婆要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


·匿名告人重婚罪可以吗?
      一、匿名告人重婚罪可以吗?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对刑事案件进行举报的时候,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受案机关是会为其保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


·什么是重婚?
      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 法律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事实上的重婚,是指虽未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


·结婚回礼该回给谁
      现如今,亲朋好友结婚的,如果邀请了自己的话,那么肯定是要送上一份礼物以表自己的心意。而作为当事人,在结婚之后也是需要对送了礼的人进行回礼的。那具体而言,结婚回礼该回给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结婚回礼该回给谁 婚礼回礼,是感谢来宾参加婚礼的一种习俗,在古今中外都有不同...


·1、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很多当事人基于隐私、律师费
      1、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很多当事人基于隐私、律师费用等方面的考虑,直接到网上下载范本简单修改后使用,对于财产数额较小且争议不大的离婚这件做也未尝不可,但对于涉及房产、公司股份、争议财产在五十万以上的离婚案件,最好是请专业的离婚律师来起草。对于对方聘请律师起草好的离婚协议书,在签署时...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吗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吗 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吗?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案件包括: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普通)侵占案。 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判刑标准...


·如何提高手机短信的证明效力?
      司法实践中将手机短信是归入“视听资料”类证据。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
   &...


·家属能到检察院间是否批捕吗?
      一、家属能到检察院询问是否批捕吗? 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送达被逮捕人家属或者单位。检察院只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准逮捕或决定逮捕,而执行逮捕的机关是公安机关,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1、批捕决...


·离婚彩礼纠纷该如何处理
      离婚彩礼纠纷该如何处理 关于婚姻财产纠纷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未作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


·子女年满18岁抚养费是否还需要支付?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生育有子女的,在夫妻离婚之后,应承担子女的抚养义务。子女的抚养权会归其中一方所有,另一方则按月支付子女的抚养权。许多人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子女年满18岁抚养费是否还需要支付?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子女年满18岁抚养费是否还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