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安排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安排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超过标准工作时间工作,称为加班加点。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除此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不是随意的,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是由于下列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一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

怀孕7个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的女职工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拒绝加班。

二、加班加点的工资如何计算

1、标准工时加班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2、休息日加班

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

3、法定节日加班

如果安排劳动者在规定的节假日工作的,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4、计件工资加班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5、综合计算工时加班

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如果月平均工作天数超过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的,应该视为加点,按照《劳动法》第44条第1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其实如果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该支付加班费,但有时候单位说给调休来代替加班费,那么到底调休能否代替加班费呢,如果是法定节假日加班还能用调休来代替吗?这些问题最好问问专业的律师,毕竟加班工资是双倍甚至是三倍,如果单位不支付的话会给劳动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给补助吗?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给补助吗员工主动离职公司没有给补助的义务,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


·工伤的鉴定以及赔偿项目是什么
      工伤的鉴定以及赔偿项目是什么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劳动者伤残鉴定结论出来以后,一般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


·关于辞职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关于辞职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辞职和解除劳动合同它们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1、运用主体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辞职,自动离职(又称擅自离职)是指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行为。2、适用原因的性质不同。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解除补偿标准是多少?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解除补偿标准是多少?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2、第四十七条经济...


·没鉴劳动合同单位给辞职工资又没给怎么办
      没鉴劳动合同单位给辞职工资又没给怎么办的法律依据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法律依据有以下:首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 水电工程是一个建筑物的重要配套工程,建筑物主体完工后,承包方会将工程交给专业的施工方,这时双方会签署一份水电安装承包合同。对于双方来说,这份合同是很重要的,一旦发生纠纷,其就是解决的依据。那么,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年终奖和奖金辞退员工补偿可以替代吗?
      年终奖和奖金辞退员工补偿可以替代吗?不可以,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只要员工符合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发放年终奖的条件,公司就应当发放年终奖。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不能用年终奖抵扣。如果公司没有合法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公司的做...


·女工三期的待遇是怎样的?
      女工三期的待遇是怎样的?单位女性职员三期的待遇:根据“三期”女职工比一般女职工特殊的这一特点,国家在对普通女职工进行特别劳动保护的基础上,对“三期”女职工增加了更多的人性化保护措施,要求用人单位对“三期”女职工给予特殊照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适当减轻劳动量。劳动法第61条规...


·在工作之外闲暇之余
      在工作之外闲暇之余,麻将已经成为了大众之间最为流行的休闲娱乐方式,最近公安机关对于麻将馆的管理也越来越严格,随之有不少人会借助当代网络通信的发达而开设网络麻将馆而进行盈利行为,那么,个人开个网络麻将馆违法吗? 个人开个网络麻将馆违法吗? “微信”是当今最为流行的网上沟通方式,...


·怎么和工地工人签合同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工程合同变更索赔流程是怎样的
      工程合同变更索赔流程是怎样的1、如果承包商根据本合同条件的任何条款或参照合同的其他规定,认为他有权获得任何竣工时间的延长和(或)任何附加款项,他应通知工程师,说明引起索赔的事件或情况。该通知应尽快发出,并应不迟于承包商开始注意到,或应该开始注意到,这种事件或情况之后28天。2、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