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深圳抚养费标准最新规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深圳抚养费标准最新规定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增加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抚养费可依法增加,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增加的法定理由是: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三、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免吗

(1)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综上所述,深圳抚养费标准最新规定抚养费的数额是由经济实力及当地经济情况所决定的,并没有具体的数额。其次,在有充分的理由的情况下也可以提出增加或减免抚养费,具体细则可参考上文。当您遇到具体问题存在困扰或无法解决时,我们建议您在线咨询本站网站的律师会为您做出详细的解决方案。


·离婚抚养标准2023如何规定?
      我国法律对于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是十分重视的,法律规定孩子抚养费一般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保险费等等。那么,离婚后孩子抚养标准到底是怎样的的?本站我们在这里收集了关于离婚抚养标准2018的相关资料。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


·一、婚姻法新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是什么?
      一、婚姻法新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是什么?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


·子女抚养权离婚怎么判?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不管是双方都想要孩子还是都不想要孩子,至少可以说明在孩子抚养问题上面,离婚夫妻是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这样的情况下也只能起诉到法院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了,那此时子女抚养权离婚怎么判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子女抚养权离婚怎么判 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


·一、关于财产有纠纷的夫妻如何写婚内协议?
      一、关于财产有纠纷的夫妻如何写婚内协议? 婚内财产协议书 男方: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身份证号: 女方: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经 市 区(县)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结为合法夫妻。 双方婚后感情尚好,并于 年 月 ...


·一、结婚两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结婚两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


·一、二次起诉离婚理由及内容应包含哪些?
      一、二次起诉离婚理由及内容应包含哪些? 第二次起诉之前应该利用这段时间有争对性的搜集一些必要的证据,这样才能对第二次离婚起到有利的作用。 之前已经写过离婚诉讼书了,但是法院驳回了自己的离婚请求,所以才会有第二次离婚诉讼书的出现,那么第二次离婚诉讼和第一次离婚诉讼的书写有什...


·结婚登记是对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
      结婚登记是对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婚姻关系也就不受法律的保护。但是,也可能会出现没有领取结婚证孩子就出生的情况。那么,父母没有结婚证孩子出生可以吗?会影响孩子的登记学籍医保之类的正常生活吗? 没有结婚证有孩子算是合法夫妻吗? 不算。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法中遗弃家庭成员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我们知道,在法律明确规定,对于家庭中的被抚养者,抚养者是有抚养义务的。如果出现遗弃的行为是会受到法律的处罚的。我国很多法律对于遗弃的行为进行了规定。那么,民法典中遗弃家庭成员规定的内容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 一、什么是遗弃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


·一、公安机关对重婚罪的管辖规定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对重婚罪的管辖规定是什么?公安机关对重婚罪的管辖规定是公安机关对于重婚罪是具有管辖权的对于重婚案件是到被告所在地来管辖的,根据《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民法院直...


·夫妻一方发现重婚怎样报警?
      夫妻一方发现重婚怎样报警?按相关法律规定,重婚罪属于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管辖,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


·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法律怎么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父母都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这个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如果夫妻离异,孩子的抚养权发生变化,那么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会发生变化吗?今天整理了关于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法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