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清查的范围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财产清查的范围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财产清查的基本方法

(一)实物的清查方法

1.确定财产物资账面结存的方法

永续盘存制。永续盘存制亦称账面盘存制。采用这种方法,平时对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加数和减少数,都要根据会计凭证连续记入有关账簿,并且随时结出账面余额。

实地盘存制。不同于永续盘存制。采用这种方法,平时只根据会计凭证在账簿中登记财产物资的增加数,不登记减少数,到月末,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根据实地盘点所确定的实存数,倒挤出本月各项财产物资的减少数。

2.清查财产物资的方法

实地盘点。实地盘点是指在财产物资堆放现场进行逐一清点数量或用计量仪器确定实存数的一种方法。

技术推算盘点。技术推算盘点是利用技术方法,如量方计尺等对财产物资的实存数进行推算的一种方法。

(二)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

1.现金的清查

现金的清查,是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盈亏情况。在进行现金清查时,为了明确经济责任,出纳员必须在场,在清查过程中不能用白条抵库,也就是不能用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收据等抵充库存现金。现金盘点后,应根据盘点的结果及与现金日记账核对的情况,填制“现金盘点报告表”。

2.银行存款的清查

银行存款的清查,是采用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的,即将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但即使双方记账都没有错误,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也往往不一致。这种不一致的原因一是由于某一方记账有错误;而是存在未达账项。

未达账项有以下四种:

企业已收,银行未收款。

企业已付,银行未付款。

银行已收,企业未收款。

银行已付,企业未付款。

(三)结算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

各种计算往来款项一般采取“函证核对法”进行清查,即通过证件同对方经济往来单位核对账目的方法。

婚姻从开始走到尽头,在无法挽回的感情面前,如何及时止损地清查双方的资产也是对自己权益的一份保障。希望我们整理的资料会对你有帮助。


·结过婚的有精神病的可以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


·告重婚罪具备什么证据2023
      一、告重婚罪具备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 以夫妻名义同居...


·起诉抚养权小孩的户口怎么办理流程
      夫妻离婚后,除了要确定对孩子的抚养权,还涉及到离婚后小孩户口的问题。孩子上户口或户口迁移,关系到孩子未来的生活和教育。有些夫妻会起诉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取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又该怎么办理小孩的户口呢?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起诉抚养权小孩的户口怎么办理流程 。 一、关于小孩户...


·离婚十年后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是什么?
      夫妻离婚的方式可以是协议离婚,也可以是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等未达成协议,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财产,决定子女抚养等问题。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但是,出现以下情况时,离婚后财产可以重新分割。 一般来说,离...


·对于婚内协议需要公证吗?
      对于婚内协议需要公证吗?婚内协议并不一定需要公证处理,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对双方各自所有和共同所有的财产的属性进行约定,只要是夫妻双...


·妻子流过产离婚需要赔偿吗?
      妻子流过产离婚需要赔偿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以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一、离婚经典案件婚后财产哪些不属于夫妻共有?
      一、离婚经典案件婚后财产哪些不属于夫妻共有? 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父母为子女出资...


·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年限是多久
      基本上没有看到过父母抚养孩子一辈子的情况,当然要是孩子本身属于残疾人,无法自理生活的话,这种情况下父母抚养的时间可能就会比较长。那在一般情况下,要是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年限是多久呢?对此,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年限是多久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


·没结婚可以收养孩子吗
      在现代社会当中越来越多的人没有结婚,也不选择生孩子,但是在一些原因之下,他们是非常希望成为父母的,可能是因为生理上或心理上的原因,没有办法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等到年纪大了的时候,知道了孩子的重要性,也想成为人的父母。如此收养一个孩子便是一个可取的选择。可是如果一个人在没有结婚...


·死亡赔偿金妻子多分吗?
      亲人的逝世是一件令人十分悲痛的事情,但是余下的人却仍要坚强的生活。在为逝去的亲人处理财产时,会涉及到财产的继承问题,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产的范围、继承权和继承顺序。在丈夫死亡后其配偶拥有第一继承权,那么死亡赔偿金妻子多分吗? 一、死亡赔偿金妻子多分吗? 从理论上说,该笔死亡赔偿...


·上海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问题在我国已经很频繁,并且每年的离婚率在逐渐的增长,这就导致离婚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主要的问题就是在关于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问题,这两个问题一直是我国的难以解决也是努力去解决的问题,寻找律师解决是最好的方式,那上海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