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有哪些

不能上市交易的12种二手房房产类型有:

1、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为:

2、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3、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4、鉴定为危房的房屋;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6、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7、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8、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9、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10、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11、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夫妻共有的二手房怎么买

根据《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的财产,在婚姻解除时,应由夫妻双方来分配,任何一方不能独自侵占共有的财产。在二手房买卖时,稍不留心,购房人所签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就会因为二手房主人的婚姻变故而导致无效,所以,在进行二手房买卖时要对各方面的情况做一个调查了解。

1、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人的名字

这样的情况较为容易处理,购房人应该请夫妻二人共同与其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如果夫妻一方不出面签字,则应该让不来的一方给签字的一方授权,此授权应该让公证处公证或律师见证,以证实其真实性。夫妻共有的房产,只有在夫妻二人共同同意下签订的转让协议方为有效,否则在法律手续上不完善,协议无法律效力,最后在产权过户时会遇到障碍。

2、房产证上虽没有写明夫妻二人的名字,但二手房主是已婚的人

这种情况较为复杂,针对夫妻的共有财产双方都有权利享有收益权这一原则,购房人应该要求由二手房主人夫妻共同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书上签字,以示同意转让。这样做看似麻烦,实际上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否则如果签了转让协议,二手房主人的夫或妻一方不同意,她(他)就会想方设法阻止购房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如果夫妻一方不在国内,就要请签字的一方出示另一方的委托书或同意函同意转让其二手房,如果不在的一方连委托书或同意函也没有的话,最好请签字一方,当然也应该是房产权属证有其姓名的一方,出具保证函,保证其房产的转让是其夫妻共同同意的,并保证对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这份保证书实际上也是一个试金石,如果签字的一方连保证函也不敢出的话,这就证明里面一定有问题,那么购房人就应该警觉,这个二手房到底该不该买。

上文中都有详细为您列举了出来。生活中,如果您决定购买二手房,在选购二手房时一定要注意房屋的产权情况,如果您发现房屋的产权为房主夫妻共有,就要注意与房屋夫妻二人共同签订购房合同,避免因房屋产权问题而发生二手房买卖纠纷。如果您不能确定房屋的产权情况到底是怎样的,不妨向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咨询解决办法。


·交通事故中致他人死亡的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743元/年,按20年计算。但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精神损害赔偿金 根据侵...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逃逸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逃逸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逃逸的法律后果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是轻伤,可以行政拘留、罚款。 注意伤残不一定就构成重伤,应该作伤情鉴定。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


·交通事故诉讼原告该怎么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谁是原告,有谁来主张权利。这看似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在交通事故纠纷中,往往有许多当事人把它搞错了。那么交通事故诉讼原告该怎么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诉讼原告该怎么确定 1、...


·一般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人往往会要求保险公司进行一系列费
      一般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人往往会要求保险公司进行一系列费用赔偿,营养费就是其中一项,那么,营养费是保险公司赔付的吗?如果赔付要赔多少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交通事故营养费是保险赔吗。 交通事故造成一方人身损害的,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书中认定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受到人身损害...


·山东儿童车祸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山东儿童车祸的赔偿范围有哪些?儿童也是人,所以都是参照以下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只是标准上以及某些项目可能无法得到赔偿: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2...


·在我国购置新房要交哪些费用
       一、在我国购置新房要交哪些费用 从开始到完成买房需要交纳的费用有: ①缴纳定金。 ②交首付款,签买卖合同。 ③办理购房贷款,交纳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等。 ④办理入住,缴纳物业费、供暖费。 ⑤办理房屋产权证,需要交纳契税、房屋维修基金、房屋产权登记...


·酒后驾车顶替包庇会怎样
      酒后驾车顶替包庇会怎样这里有两种情况:1、首先看酒驾的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肇事罪。如果是,那么谁顶替的,顶包这个人就涉嫌包庇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公司法人交接后法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义务?
      公司法人交接后法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义务? 一家公司需要对外交流并且负责代表公司的意志,就需要一个人来做这个代表,这就是法人的产生,而公司法人也会有交接的情况,这时很多公司法人交接后会不懂得所产生的责任义务,其实是有很多复杂的地方,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 (一)法人代表应该承担的责...


·货车超载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货车超载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一、货车超载处罚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


·交通事故要赔偿误工费交通费吗
      交通事故要赔偿误工费交通费吗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