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诉案件被告不认罪怎么处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除了少量的自诉案件外,大部分刑事案件都是公诉案件,检察院作为公诉人,在查清犯罪事实后向法院提请诉讼。被告有聘请律师的权利,也可以在法庭上保持沉默。一些被告还拒绝接受指控,为无罪做辩解。那么,公诉案件被告不认罪怎么处理?我们根据相关资料给您讲一件。
一、公诉案件被告不认罪怎么处理?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二、检察院参加公诉如何询问被告?
当庭讯问被告人,是庭审的重要环节。相对于被告人认罪案件,不认罪案件的讯问重在辨明事实真伪,发现被告人辩解与其他证据之间的矛盾和不合情理之处,凸显争议焦点,便于之后有针对性地进行举证、质证。不认罪案件的庭审讯问方法,需要因案而异,根据被告人不供或者翻供的理由、被告人性格、证据特点等情况,选择、搭配不同的讯问方法。1、间接讯问法。可以将被告人的辩解作为突破口,从细节和不合常理之处寻找破绽。公诉人必须先确定讯问思路,准确发现问题,提问一环紧扣一环,通过逻辑缜密的连续性发问,呈现案件事实。使用这种讯问方法时,要紧紧围绕案件事实对相关问题进行讯问,不能偏离讯问主题。2、递进讯问法。把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关键问题进行简化,通过简单讯问,让被告人直接回答“是”或者“不是”,一连串的发问要依次递进,使案件事实逐步清晰。3、单刀直入法。公诉人开门见山,直接向被告人发问与案件定性有关的关键问题,对被告人正面强攻。综上所述,在公诉案件审理阶段,检察院负责举证。如果公诉案件被告不认罪,检察院可以从其它证据入手,向法院陈述对方的犯罪事实。如果证据链完整,法院可以根据刑法中的条款做出判决。被告不认罪,会影响法院对被告的判决,对于被告来说,不认罪是不能从轻处罚的。



·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原则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原则是怎样的 审理刑事诉讼案件的第一步就是要根据相关的原则确定刑事诉讼的管辖法院,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那么你知道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原则是怎样的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 一、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原则是怎样的 (...


·故意伤害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的成立条件包括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且该行为造成了对他人健康的损害,达到了轻伤、重伤甚至死亡的程度。涉嫌构成罪,肯定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故意伤害罪能判几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的行为是非法损害...


·盗窃罪定案金额如何判定
      盗窃数额是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条件,也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因素之一。那么,实际案件中,盗窃罪定案金额如何判定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被盗物品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一)被...


·绑架罪的客观方面有哪些要素
      绑架罪的客观方面有哪些要素绑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直接对被害人身体实施打击和强制,如捆绑、推、拽、殴打、伤害、强行架走等。所谓胁迫是指以不顺从就实施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恐惧不敢反抗的行为。关于胁迫的内容,有人...


·刑事犯罪和民事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犯罪和民事犯罪的区别是什么?没有民事犯罪的说法,应该叫“民事纠纷”。一般称为“犯罪”的行为都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划归刑事范畴。解决民事纠纷所依照的法律为《民法典》、《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刑事犯罪在对社会和公民个人造成的危害程度方面要明显高于民事纠纷,对社...


·在我国对于诈骗罪能缓刑吗?
      一、在我国对于诈骗罪能缓刑吗 对于情节较轻的诈骗行为,是可以申请缓刑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


·伪证罪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立案是刑事程序的开端,但是很多人对于刑事立案的程序不了解,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效率低下。那么伪证罪立案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一一解答这个问题,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伪证罪的立案程序 伪证罪属于刑事案件,伪证罪的立案程序就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立案流程: 1、...


·聚众斗殴罪从犯怎么判?
      聚众斗殴罪从犯怎么判关于聚众斗殴从犯的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292条第一款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那么根据我国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聚众斗殴的参加者中的从犯...


·发生虐待罪怎么起诉才可以?
      发生虐待罪怎么起诉才可以?虐待罪要告诉才处理。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被害人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人民法院才处理,不告诉不处理。本条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虐待案件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被虐待者不希望亲属关系破裂,更不希望诉诸司法机关对虐待者定罪量刑。因此要充分考虑被虐待者的意思。如果被...


·缓刑期满又犯新罪怎么处理?
      缓刑期满又犯新罪怎么处理?缓刑期满又犯新罪应当按照新犯的罪名进行定罪量刑。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后罪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


·无期徒刑多少年可以假释
      一、无期徒刑多少年可以假释 被判处无期徒刑要执行十三年才能假释。 法律规定: 《刑法》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